東北網3月21日電 『免費停車,車損自負』、『存包損失概不負責』、『打折商品不退換』、『本店擁有最終解釋權』,出門還要被保安攔下檢查小票,許多消費者到超市購物也許都有類似的經歷。針對各類經營者的侵權行為,工商部門向『霸王條款』亮起了紅燈。
『從一進門到出門,每個環節都有「霸王條款」,就說出門,我交了錢,商品就是我的了,超市憑什麼驗票?』今年3·15期間一位消費者憤憤不平地到工商部門申訴。目前一些經營企業濫用壟斷和優勢地位,制定使用『霸王條款』,對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已成為群眾投訴的焦點問題。為切實維護好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創建公平、誠信、和諧的市場環境,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清理整治『霸王條款』專項執法行動。
這次清理整治『霸王條款』專項執法行動,從今年3·15開始至年底結束。第一階段重點清理整治商飲服行業經營場所使用商業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憑證、單據以及制度規定等形式的『霸正條款』。第二階段重點清理整治旅行社在旅游組團、退團、收費、違約責任等環節不公平、不合理的約定,以及在行程、航班、酒店、景點、門票,購物環節條款中設置合同陷阱等問題;清理整治電信合同中存在的對用戶身份和價格歧視,未經用戶同意,擅自開通服務項目、設置消費陷阱、價格欺詐、亂收費、強行收費、用戶單方承擔違約責任以及濫用客觀因素為自身免責等問題;清理整治有線電視經營企業擴大經營者權利,加重消費者義務和責任的『霸王條款』。第三階段重點清理整治房地產商利用預購合同騙取定金、在商品房買賣中設置減免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格式條款,在面積計算以及誤差處理方面設置合同陷阱等問題;清理整治住宅裝修裝飾企業在合同中故意模糊服務項目,在設計方案、使用材料、驗收、收費等環節上設置陷阱等問題;清理整治物業管理公司在合同中硬性規定業主財產被盜損失概不負責,以停水、停電等手段制裁用戶拖欠管理費等『霸王條款』;重點清理整治供熱企業在溫度計量、熱費收取、管網維修和停止供熱條件等方面設置的『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