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1日電 為從根本上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多、時間長、手續繁雜等問題,哈爾濱出臺了《建設系統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設項目審批速度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120天審批時間壓縮到45個工作日,切實提高行政審批的工作效率。這是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繁雜、效率低,讓不少企業深感頭疼。審批一個建築項目就需要經過59道程序,至少需要120天纔能獲得審批,再加上職能交叉、重復、互相推諉、扯皮等現象的普遍存在,企業要獲得一項建築項目審批,經常得等個一年半載,嚴重阻礙了城市經濟發展。
為提高建設系統行政審批速度,哈爾濱出臺《方案》,將通過減少審批環節、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實行並聯審批、加強事後監督管理等方式,將120多天的審批時間壓縮到45個工作日,將原來的59個審批程序劃分為4個階段並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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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審批環節
對於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以外設立的審批事項,將一律取消,按規定需要備案的事項一律事後備案。技術性審查及其收費項目將從行政審批中剝離,從而實現政府行為和企業行為分開,行政審批和技術性審查分開,行政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分開。
實行一次性告知制
以《哈爾濱市建設項目行政許可事項一次性告知目錄》的形式,將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申請書示范文本及相關收費標准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並作出服務承諾,接受社會監督。
實行並聯審批
除違反有關法律和法規規定、涉及重大環保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項目外,建設單位只要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並承諾依法建設,即可一次提報建設項目審批的全部材料,由審批部門同時進行審查,相關部門按照『主審受理、抄告相關,並聯審批,順序出件,限時辦結,統一回告』的工作機制,依法辦理審批事項。
加強事後監督管理
對不依法行政、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無故拖延審批時間和以權謀私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及部門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