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電 4月初,黑龍江省工商局發布通告,要求商場超市等經營場所10天內撤掉『霸王條款』。而哈市世紀聯華超市(地段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被工商部門處以1000元罰款。
省工商局的通告是針對目前服務行業普遍存在的一些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條款和規定發布的,這些條款包括『寄物櫃丟失物品,不負保管和賠償責任』、『打折商品不退不換』、『本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等。通告發布後,全省有1067戶企業自動廢除『霸王條款』2279條。然而部分企業仍舊沒有整改。
近日省工商局在檢查中發現,世紀聯華超市(地段店)仍有多條『霸王條款』並未廢除。『自助寄存責任自負』、『世紀聯華保留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無論什麼情況下,明碼標價的處理品,概不退換。』等『霸王條款』隨處可見。
據悉,省工商局門已責令世紀聯華超市撤掉所有各項『霸王條款』,並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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