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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路挖沙坑溺死九齡童 沙場承包人亡童父母各擔責50%
2006-07-20 14:36:4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曉亞 戴君莉 陳雲朋
東北網7月20日電 為建路挖坑取沙形成水塘,管理人卻既不回填,也不設立警示標志,致使一名9歲兒童溺水身亡。兒童父母將沙場的承包人、轉包人、征地單位、施工單位告上法庭。近日,市法院終審判決,沙場承包人和死亡兒童父母各擔50%責任,征地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002年3月,尚志市慶陽鎮村民朱某向村委會買了一塊五荒地,後將其轉包給同鎮村民周某和黃某。2003年尚志市政府修建亞慶公路,將工程包給了城美建設有限責任公司。2004年,城美建設公司在青龍村沙場取沙,該沙場正好位於五荒地范圍內。沙場沙坑取沙後面積不斷擴大,最後形成一個6000平方米的水塘。公路修完後,這個水塘便無人過問,周某和黃某既未對其進行回填,也未在周圍設立警示標志。
由於水塘面積大,水也深,因此附近的小孩經常去水塘裡洗澡游泳。2005年6月27日,青龍村村民霍某9歲的兒子和小朋友們到水塘中洗澡,不幸溺水死亡。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