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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鑒定讓他洗清冤屈 史會清枉背5年強奸罪名
2006-10-29 06:32:1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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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9日電 已經53歲的史會清,雖然洗脫了背負5年的『強奸犯』的惡名,可如今眼前卻又是一片迷茫……

  綏化市北林區一名11歲的少女指證時年48歲的鄰居史會清強奸自己並致其懷孕。公安機關審訊時,史會清招認了強奸該女孩一事,但女孩將孩子生下後,史會清卻立即翻供。經DNA鑒定,孩子的父親確實另有其人。近日,背負了5年強奸罪名的史會清終於被法院終審判決無罪。那麼這名受害女孩到底遭到誰人強奸?史會清既然沒有犯罪,他當初又為什麼要招認?

  一夜間成了『強奸犯

  2001年年初,家住綏化市北林區的11歲女孩紅紅(化名)的身體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她的腹部開始一天天隆起,小臉也變得圓起來。到了3月份,紅紅的小腹已經明顯向外突出,引得大家議論紛紛。

  紅紅的這一變化被自己的母親看在眼裡,她覺得事情蹊蹺,便問紅紅是怎麼回事。在母親的追問下,紅紅哭著對母親說,2000年7月的一天,她到鄰居大伯史會清家串門。看到紅紅來了,史會清將門掛上後,強行將紅紅摁倒在炕上,將其奸污。母親馬上帶紅紅去醫院檢查,發現紅紅已經懷有7個半月的身孕。

  2001年3月9日,氣憤的紅紅家人馬上帶她到綏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刑警大隊報案,稱紅紅被史會清強奸。很快,民警將史會清在其家中抓獲。經過刑警隊乾警的審訊,史會清招認是自己強奸了紅紅,並在詢問筆錄上簽了字。第二天,史會清被送到了看守所羈押。

  

  DNA鑒定現疑團

  

  有了被害人的指認,也有了犯罪嫌疑人承認自己犯罪事實的筆錄,這起強奸案已變得沒有任何懸念。但是被關押後不久,史會清卻突然翻供,稱自己沒有強奸紅紅。

  原來,在史會清被羈押後不久,紅紅腹中的孩子出生,是一名男嬰。後來,這個消息傳到了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史會清的耳朵裡。史會清立即聲稱自己以前供述的犯罪情況不屬實,自己沒有強奸紅紅,並要求和紅紅的孩子做DNA親子鑒定。受北林公安分局的委托,黑龍江省公安廳為他們做了親子鑒定。結果令人意想不到:史會清和該男嬰不具有親權關系。也就是說,這個孩子不是史會清的。

  這個結果讓所有人都糊涂了,既然史會清沒有強奸紅紅,那他當初為什麼要招認?紅紅在公安機關所做的筆錄上稱,自己沒有和其他人有過性行為。難道史會清的家人在做鑒定的時候做了手腳?

  在紅紅家人的要求下,公安機關到國家公安部對史會清和這個男嬰重新做了一次親子鑒定。但鑒定結果仍然和上一次一樣,證明了孩子不是史會清的。那麼,這個孩子到底是誰的?紅紅到底被誰奸污了?這起強奸案變得撲朔迷離。

  強奸案『水落石出』

  

  公安機關重新找紅紅了解情況,紅紅一口咬定,她就是被史會清奸污的,孩子就是史會清的。但在大量的事實面前,經過公安機關一番工作,紅紅承認自己是被鄰居靳忠所強奸,孩子是靳忠的。

  靳忠,1981年出生,他也是紅紅的鄰居。平時,紅紅經常和他在一起玩。2000年7月的一天,靳忠將紅紅帶到自家在綏化市北林區租住的房屋內,強奸了紅紅,並威脅紅紅不許報案。後來,靳忠又多次和紅紅發生關系。孩子出生後,靳忠覺得事情不妙,便逃到了外地的親戚家中,後來被警方抓獲。

  法院認為,靳忠用語言相威脅奸淫幼女,造成嚴重後果,已構成強奸罪。2002年5月,綏化市北林區人民法院判處靳忠有期徒刑十年。他的家人也因包庇罪被判了刑。至此,這起強奸案應該說是水落石出了。

  

  

  背負5年罪名

  

  強奸案的真正罪犯已經找到,但史會清並沒有被釋放。北林公安分局仍然將史會清繼續羈押,並報請北林區檢察院。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將史會清起訴到綏化市北林區人民法院。根據檢察機關提供的史會清供述有罪的筆錄、被害人的證言以及公安機關的破案經過等證據,法院判決史會清強奸幼女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史會清不服判決,兩次上訴到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綏化中院兩次撤銷綏化市北林區法院的判決,發回重審。北林區人民法院也兩次維持原判。

  直到今年4月,史會清再次上訴到了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綏化中院審理後認為,綏化市北林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史會清犯強奸罪證據不足,公訴機關在二審法院開庭審理時,未提供新的證據證實史會清犯罪。被害人紅紅指認史會清強奸的供述前後矛盾,與相關證據不能吻合,史會清上訴有理。今年9月,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史會清無罪。史會清被無罪釋放,他背負了5年的『強奸犯』罪名也終於洗脫了。

  

  

  公安機關刑訊逼供?

  

  在史會清被判有罪的幾次判決中,史會清當時在北林公安分局刑警隊供認了自己犯罪的那份筆錄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既然史會清無罪,他當初為什麼要承認自己犯罪,而惹來牢獄之災呢?

  據史會清講,2001年3月的那天,他被帶到了公安局刑警隊後,民警問他做了什麼壞事,史會清說自己沒有做壞事,隨後,這幾個警察對他施以拳腳,後來,連膠皮管、板凳都用上了,任憑他怎麼喊,也沒人理會。

  打了一陣之後,警察又問他乾了什麼壞事,史會清說:『我什麼事都沒做。』警察問他是否強奸鄰居家的女孩紅紅了,史會清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後來,警察見他不說,又將他的雙手背在身後,用繩子將他捆上,踩住他的後背,用力將他的胳膊向後拉。他感覺到胳膊一陣疼痛,好像是脫臼了,後來,他就暈了過去。史會清說,警察就這樣將他捆著,將他在審訊室內鎖了一夜。

  第二天,警察再次來到審訊室,問史會清想好了沒有。此時,史會清已經感覺到呼吸困難,身上沒有了知覺。史會說:『我當時被折磨得實在受不了了,心想,如果自己被折磨死了,就要背負一輩子強奸犯的罪名,不如承認自己強奸了紅紅,等有機會再為自己伸冤。』就這樣,他招認自己強奸了紅紅,並在筆錄上簽了字。

  史會清說,在被關押期間,他的胳膊根本抬不起來,自己連衣服都穿不上,飯也沒法好好吃。每天吃飯的時候,他只好將飯碗放在地上,趴在地上吃,後來,同監捨的人看他可憐,便幫忙給他喂飯。

  在被關押期間,史會清狀告綏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的民警刑訊逼供,有關部門已經立案調查,並委托慶安縣人民檢察院調查此事。2005年3月,慶安縣人民檢察院以北林分局兩名民警涉嫌犯刑訊逼供罪為由,向慶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但時隔不久,慶安縣人民檢察院又提出撤訴。後來,綏化市檢察院又責令北林區檢察院辦理此案,目前,北林區檢察院已經立案,正在進行調查。

  

  

  生活上已不堪重負

  

  10月20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史會清的家。他已經從原來的住處搬出,租了一間空車庫,一家三口人就住在裡面。史會清的妻子說,史會清被抓後,雖然家人都相信他沒罪,但鄰居都指指點點,他們壓力很大,只好搬走。

  『我們一家人的生活就這樣毀了。』史會清說。史會清被抓後,他的工作丟了,家中失去了經濟來源。他80多歲的母親聽說兒子成了強奸犯,一病不起,在史會清被關押期間去世了。說的此處,史會清流著淚告訴記者,沒有見到母親最後一面,是他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後來,兒子已處了多年的女朋友聽說史會清是強奸犯,也和兒子分手了。現在,他兒子已經快三十歲了,還沒再找到一個女朋友。

  為了給史會清打官司,他家裡還欠了幾萬元的外債。史會清的胳膊現在還抬不起來,什麼活都不能乾,綏化市人民檢察院為史會清做了法醫鑒定,其左肩關節陳舊性脫位,暫定為輕傷。

   紅紅早已不知去向

  

  20日下午,記者來到綏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刑警四大隊核實情況。記者說明要采訪關於史會清在審查期間是否被刑訊逼供一事後。一名民警說,他們得要到上級部門的批准後,纔能夠接受采訪。隨後,記者來到綏化市公安局,宣傳處的一位同志說,他們暫時不能夠接受采訪,需要請示省公安廳。

  記者試圖找到那個當年指認史會清的女孩紅紅,但鄰居們說紅紅和她的母親早就已經不知去向,至於她為什麼要指認史會清強奸了自己,也就成為了一個謎團。史會清說,他現在准備起訴公安機關,申請國家賠償。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