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日電 題:立法更加民主履職更重民生——《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解讀
立法優先保護群眾權益,公僕述職評議更為嚴格,執法監督邀請市民參與--在1日召開的哈爾濱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孟廣遂作的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對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處處體現出為民履職、關注民生的理念。
地方立法:體現以人為本
【報告摘登】重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物業管理規定》、《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城市客運交通管理條例》,修訂《太陽島風景區保護條例》、《燃氣管理條例》、《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城市排水條例》、《市建築市場管理規定》。
【權威解讀】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把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作為首要任務。堅持立法同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相結合,本著急用先立原則,充分發揮地方性法規在促進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保障作用;把實現人民的願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作為立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立法工作與實際緊密結合,突出地方特色,以不與上位法衝突為原則,增加創設性條款,不斷增強法規的實用性。
執法監督:推進依法治市
【報告摘登】努力改進執法檢查方式、方法,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法律監督的實效明顯增強。4年來,共對59部法律法規進行了執法檢查,有力地推進了依法治市,為全市改革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權威解讀】在進行執法檢查時,通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實地檢查、視察、網上問卷調查、公布熱線電話和電子郵箱等多種形式,多渠道獲取信息了解情況,最後形成執法檢查報告。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對存在的共性和傾向性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為督促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完善了執法檢查的跟蹤問效機制,多次對整改情況進行回訪,推動了政府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和職能轉變,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評議官員:增強公僕意識
【報告摘登】從2004年起擴大了評議范圍,先後對6名副市長、1名檢察長、兩名副檢察長、1名法院院長和1名法院副院長,以及31名政府委辦局長或主任進行評議。
【權威解讀】常委會進一步完善任免工作機制,繼續堅持任前考法制度。嚴格考試命題及評分程序,增強被任命乾部的法律意識、公僕意識,提高被任命乾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對被任命乾部的任後監督方面,人大常委會通過向社會發放征求意見表、向500戶居民發放『問卷調查表』等多種形式,擴大評議工作的社會參與面和民主公開的程度。常委會采取寫實和票決的方式,對被評議人員進行客觀公正的評議。評議後,組織被評議乾部集體談心,促使他們化壓力為動力,加大整改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