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6日電 《民辦初中提前搶生源》的報道見報後,引起教育部門的重視。15日,哈市教育局出臺2007年義務教育招生辦法,叫停民辦初中提前招生。違規學校根據情節將被通報批評,並取消其當年的招生資格。
哈市教育局下發《關於做好2007年小學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對民辦學校(含民辦公助學校)的招生做出明確規定:一是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書面考試或變相考試擇優錄取新生;二是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三是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大班額』;四是學校刊發招生廣告或學校簡介等宣傳資料時,必須經區、縣(市)教育局初審同意,報市教育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審批後方可發布。
《通知》要求,堅決糾正中小學擅自舉辦實驗班、特長班以及違規收費的做法,中小學原則上不得舉辦學科實驗班,確需舉辦實驗班、特長班的,必須經省教育廳批准。
《通知》規定了義務教育招生時間和分班辦法,公辦小學新生報名招生時間為7月22日至24日。民辦小學、初中招生時間為6月1日至8月10日。新生入學後,所有學校都要嚴格執行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所有小學、初中繼續采用『兩先、一抽、不調』的辦法分班。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