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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自述:我敲詐公司被判刑後悔走上犯罪路
2007-04-17 13:47:2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仲偉 楊悅 彭慶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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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7日電 題:我敲詐公司被判刑後悔走上犯罪路

  講述人:吳迪(化名),男,1966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無職業,住哈市平房區建安街311樓。因以檢舉公司偷電為由敲詐公司經理10萬元未遂,被平房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

  我曾經是某機械公司的一名電工,後來公司裁員,我被辭退了。我對公司一直懷恨在心,去年3月給公司董事長張薇(化名)打電話威脅:『我在你單位當電工時偷電節省電費四五十萬元,兩天內你給我拿十萬元,否則就將偷電的事檢舉。』但此事一直沒有回音。同年6月,我又給張薇打電話,仍以檢舉偷電相威脅索要錢款,結果再次被拒絕。8月的一天,我帶著裝有半瓶汽油的礦泉水瓶來到公司門前,要求見張薇,被多名保安勸走。9月6日,我再次來到公司要求見張薇,結果被公安機關抓獲。

  平房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我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那一刻,我如夢方醒,真的很後悔,也希望世人以我為戒,不要因一時糊涂走上犯罪道路。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