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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審批不許收費 哈市四類停車場開始實行收費審批管理
2007-10-09 11:04:5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呂岩 譚啟首
東北網10月9日電 10月31日前各類收費停車場需到物價部門進行收費審批,未經審批停車場將不得收費。記者昨天從市物價局獲悉,為了加強市區停車場的收費管理,繼續規范停車收費行為,哈爾濱市四類停車場從本月開始將實行收費審批管理。
據市物價局經營收費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列入收費審批范圍內的市區收費停車場共有四類:根據規劃配建停車場、專業停車場、佔道停車場和單位停車場。根據物價部門要求,凡屬上類性質的停車場收取停車費,均應按照國家要求,在依法辦理相關管理部門的停車場審批手續後,到物價部門辦理相關收費的審批手續;對於未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審批手續的停車場經營者,需在10月31日前到市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審批手續;未辦理收費審批手續的停車場,均不可收取停車費。
另外,停車場經營者必須在停車場醒目位置按物價部門規定,設立價目牌,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標准等;對停車場經營者未經審批擅自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物價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有關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