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人:王亞南(化名),男,大專文化,原系某銀行哈爾濱市平房支行綜合櫃員,因累計挪用公款37.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我是銀行的一名綜合櫃員,每天接觸金錢不計其數。因為接觸錢時間長了,逐漸產生了貪欲之心,可是我又沒有能力去賺大錢,因此便利用經辦企業現金存款的職務之便,采取收入現金存款不入賬的手段,先後於今年2月15日至4月23日,挪用哈爾濱希傑飼料有限公司、哈爾濱金寶利商務酒店有限公司金寶利量販式KTV、哈爾濱遠大牧業有限公司、黑龍江省龍園高科技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現金存款共計21萬元,借給朋友從事收購廢舊鋼鐵,進行營利性活動。
事後,我又於6月21日、22日,采取同樣手段,挪用英聯飼料(遼寧省)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中央儲備糧哈爾濱直屬庫龍鼎福米廠、哈爾濱北辰彩板制造有限公司、黑龍江省龍園高科技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金寶利』等單位現金存款16.5萬元。我將這些挪用的資金,存入同學張某的銀行卡裡,轉入股票賬戶進行炒股活動。後來在檢查機關進行調查時,我歸還了全部公款。盡管如此,仍然無法改變我犯罪的事實,也逃脫不了法律的懲處。現在想來,我對自己的做法感到後悔莫及。我本來可以憑借自己的能力過正常人的生活,但就是因為一時的貪欲,毀了自己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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