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7月畢業的大學生,勞動合同是在2006年11月簽的。請問,我的勞動關系應該從何時起算?陳先生
黑龍江百程律師事務所郭順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爭議和糾紛的發生。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系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責任編輯:呂博
我是2007年7月畢業的大學生,勞動合同是在2006年11月簽的。請問,我的勞動關系應該從何時起算?陳先生
黑龍江百程律師事務所郭順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爭議和糾紛的發生。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系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