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幾天前我在哈爾濱市道裡區金太陽商場買了一套衣服,衣服是樣品有些髒,我回家後就洗了洗,結果衣服上的裝飾物嚴重掉色。為此,我找到商家要求退貨,被拒絕後,我找到商場管理部門討要說法,不想商管部門非但沒有幫助調解,說我洗衣服不該用洗衣粉,衣服掉色是我個人洗衣不當造成的。商家的這種態度及答復讓我很是不解,這件衣服上根本沒有洗衣說明,而且在我購買衣服時售貨人員也從未說過洗衣服還有這樣的『禁忌』。趙女士
記者調查:
記者與趙女士聯系後,她介紹,上月31日她在金太陽商場三樓『冬妍飾品』花70元買回一款二件套短衣,因為這套衣服在外面掛的時間較長,有些髒,售貨人員打了七折並告訴她:『回家洗洗就行。』6日,趙女士把買回的衣服洗了,不想衣服上掛的黃、紅、褐等顏色的裝飾絨球都嚴重掉色,淡藍色的衣服被染成了『大花臉』。趙女士找到賣貨的業戶和商場管理部門,結果不僅沒有討來說法卻惹了一肚子氣。
7日下午,記者陪同趙女士找到該商場商管部門有關人員,對方答復:衣服染色是因為顧客洗衣時用了洗衣粉,這是顧客個人的問題。如果想證明是衣服質量問題,顧客可以自己拿著衣服到有關部門去鑒定。趙女士當場質疑:『洗衣服不用洗衣粉用什麼?你們又有誰告訴過我不能用洗衣粉洗衣服了?我該要哪兒去做鑒定?』商管人員稱:『這事我們領導都過問了,也答復了,商場協調不了,上別的地方反映吧。』
隨後,記者隨同趙女士來到道裡區消協,消協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後表示:沒有洗滌說明標識的衣服,按說都不應該上市銷售,而且銷售人員也沒有提示消費者如何洗衣,所以商家說衣服洗花了是消費者自己造成的沒有道理。消協將盡快進行協調,幫趙女士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