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2日訊 近日,哈爾濱個人合作建房聯盟倡議者葛建軍對外宣布,哈爾濱個人合作建房聯盟已經與當地的一家開發商合作拿到了土地,目前正在與建築商商討建設細節,如果一切順利哈爾濱首個合作建房項目不日即將破土動工。
葛建軍領導的哈爾濱個人合作建房聯盟一直號稱『我的房子我做主,我建我房』,並希望『通過個體消費者的聯合,在房屋定價上與強勢房地產開發商爭奪更多話語權』。他對首個個人合作建房項目信心十足,但在嘗試了多種建房方式之後,葛建軍宣布的這一建房模式卻加深了人們的疑惑:既然是個人合作建房,為何要聯手開發商?這種團購式的合作方式能否真正實現『我建我房』的目標?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合作建房事業到底路在何方?
個人合作建房蹣跚起步最終聯手開發商
『合作建房絕不是空想,而是百姓針對高房價的一種現實選擇。』對於合作建房的可行性,倡議者葛建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深信不疑。
葛建軍的『合作建房』情結最初源於他個人的買房經歷。
今年36歲的葛建軍,大學畢業後曾在一家國企工作。2003年,他辭職創辦了一家小型計算機公司。當他准備改善一下居住條件時,他纔發現房價實在太高了,普通工薪族很難承受。不僅自己如此,周圍的很多人在買房時也都有類似的煩惱。恰在此時,國內一些城市先後出現了『合作建房』組織。看著不斷上漲的房價,葛建軍萌生了在哈爾濱開展合作建房的念頭,因為大家有一個共識——自己建房,可以擠出商品房房價中的水分,將房價壓到最低。
2007年4月,在哈爾濱市召開的一次大型房展會上,葛建軍打出了『哈爾濱合作建房見面會』的標語,他的提議得到很多人的響應,很多市民報名加入了他的『合作建房群』。大家在一起研究政策,出主意,學習其他城市合作建房的模式。
通過嘗試多種建房方式,哈爾濱個人合作建房聯盟最終采取了見效最快的建房方式:與開發商合作,先取得土地。葛建軍認為,這種合作建房方式不僅工期短,還可以讓開發商省去了銷售成本、貸款成本、宣傳成本及團隊管理成本等,因而能大大降低購房成本。
葛建軍表示,他們目前選擇的地塊雖然不是哈爾濱市區繁華地段,但在二環之內。在市區商品房每平方米均價已達到3900元,二環內難覓每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住房的情況下,他測算他們合作建房比開發商開發的樓盤房價會下浮30%左右,即使達不到市場價的70%那麼低,但做到市價的80%還是很有可能的。
聯手開發商是變相團購?
盡管葛建軍一再表示他的新項目將給參與者帶來價格優惠,但許多人還是對這種建房方式感到不解。
『我們當初是衝著合作建房的美好前景去的,可最終還是沒有繞開開發商,實際上還是要從開發商手中買房,雖然價格可能便宜些,但總是覺得心裡有點疙瘩。』參與合作建房的李女士說。
哈爾濱市民王為民認為,葛建軍的合作建房模式能給參與者帶來的房價優惠,其實是『團購』帶來的砍價效應,它讓地產商省掉了廣告費、銷售人員工資和傭金、資金佔用成本和其他管理費用。這種合作方式將個人合作建房變成了地產商的附庸或推銷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合作建房。
對人們的諸多疑問,葛建軍不以為然。他堅持認為,個人合作建房不應局限於一種模式,只要能給參與者帶來實惠的做法就該得到認可。就算缺乏資金實力和建設經驗的合作建房聯盟最終能勉強獨立高價拿到了地,如果建成的房子和開發商相比沒有差價,這樣的結果對大部分參與者並沒有實際意義。『我不在乎別人怎麼說,關鍵是我讓參與者省了30%的錢,兌現了當初的承諾。』
葛建軍更不認同將他的合作建房模式等同於『團購』的說法。『相比被動的「團購」方式,我們的參與者在開發商面前顯然擁有更多的話語權。我們所有參加合作建房者將通過選舉代表組建委員會,通過招標完成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審計等與蓋樓相關的各項工作,每個出資人都可以參與各項評標,確保建築質量。我們成立了內務、外聯、法律、工程、專家顧問、財務6個工作小組主要起項目監管作用,對開發企業使用的建材型號、品牌進行監督。』
缺乏政策支持聯手開發商屬無奈之舉
面對當前個人合作建房的政策環境,葛建軍說:『政府尚沒有相關的政策,在實際操作上還存在著很多障礙。從全國各地情況看,個人合作建房還都是采取與開發商合作的迂回策略。』葛建軍認為,個人合作建房者的最大障礙就是土地及專業性,作為合作建房的組織者一定要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創造出獨有的模式。目前看來,合作建房聯盟選擇的『以開發商身份為百姓拿地,合作開發、建房,並向合作者公開開發成本,核算最終價格』的操作模式是較為可行的。
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有關人士也表示,個人合作建房能為百姓提供低價的房子,出發點是好的,但這件事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存在著法律和監督盲點,沒有相應的監督。從目前哈爾濱的情況看,政策不明晰,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合作建房困難重重,很難實現。
哈爾濱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房地產研究中心周廣寧主任認為,個人合作建房可能最終也無法修成正果。『資金短缺和拿地困難是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難以逾越的天塹。即使拿到土地,他們還要保證不突破政策底線,綜合來看是一個難度系數偏高的動作。』
據了解,自2003年,北京於凌罡率先提出個人合作建房構想,近年來,個人合作建房在全國各城市風起雲湧,但卻都面臨著『拿地』等多方面難題,一些合作建房者被迫采取了與開發商合作的迂回策略。
『聯手開發商並不意味著我們放棄了獨立合作建房的目標,我們將兩條腿走路,跟開發商合作和自主合作建房並重。』葛建軍這樣解釋他當前的合作建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