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9日訊 為推進地鐵一期工程建設,《哈爾濱市地鐵一期工程建設多元化引資的若乾政策》18日正式出臺。
哈爾濱市規定,地鐵廣告對外招商中,對在地鐵站點內設置的廣告設施等,采取競標方式對外招商租賃,租賃期限暫定5年;先期預售租賃權,對一次性付全款的可按標的總額的80%優惠收費或將租賃年限延長3年。
對於地鐵通信設施租賃,則本著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的原則,在地鐵建設的同時,建設通信延伸和覆蓋地下的交換設備,為電信運營商提供租賃服務,收取租賃費用,租賃期限暫定10年;先期預售租賃權,對一次性付全款的可按標的總額的80%優惠收費或將租賃年限延長3年。
針對地鐵地下空間,哈市規定將有償使用,由地鐵建設投融資實施主體按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以有償使用方式對外租賃,收取地下空間經營權有償使用費。
此外,實行預售地鐵沿線地下空間經營權和地鐵站點投資捆綁方式招商,以地鐵站點投資額為准,所收取的地下空間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多退少補,或以其它方式平衡;地鐵沿線地下空間經營權租賃年限為20年。對參與地鐵投資、租賃地下空間經營權的,20年租賃期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連通地鐵站點要交接口費;對投資地鐵工程的戰略投資者參與地鐵關聯用地一級開發和地鐵沿線地下空間開發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建立參與地鐵投資企業名錄,對列入名錄的參與地鐵投資的企業,在哈市開發建設其他房地產項目時,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參與地鐵投資額度和所開發項目規模等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比例的優惠。
責任編輯: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