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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出走墜樓 哈爾濱某醫院賠償4萬
2008-09-05 07:55:0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晉璇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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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5日訊 病人夜裡出走,醫院發現後既沒通知患者家屬,也未進行尋找,第二天發現患者在醫院內墜樓身亡。近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醫院承擔20%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4萬餘元。

  2007年6月10日,錢某因患糖尿病入住哈市某醫院內分泌科,錢某的妻子夏某向醫院交納了2000元住院押金。2007年6月13日晚,夏某回家取東西,錢某一人在醫院。當天22時左右,醫院的護士發現錢某不知何時離開了病房,一直未回。她們以為錢某回家了或是乾什麼去了,便沒在意,也沒有通知錢某的家屬。次日早晨,夏某回醫院纔得知丈夫一夜未歸,她趕緊組織人尋找。經過查找,夏某在6樓平臺上發現了已死去多時的錢某。經公安部門立案偵查,排除了他殺的可能,但也未確認其是自殺。

  事後,夏某認為,丈夫的死和醫院脫不了乾系,醫院應承擔責任,進行賠償,遂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後認為,錢某因病住院,醫院除對患者進行醫治外,還應對患者按醫囑進行二級護理。2007年6月13日晚,醫院明知錢某未經請假而一夜未歸,卻沒有通知錢某家屬,可見醫院管理流於形式。雖然公安部門排除了他殺,但未確認為自殺,故對錢某的死亡,醫院應承擔20%的責任。而錢某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請假而擅自離開病室,超出了護理人員的監護,故對於自己的死亡應負主要責任。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