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保證。鞏固改革發展成果,推動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必須積極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各階層、各群體、各組織的創造活力,為實現科學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一、准確把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系
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前提,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要矛盾始終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發展是硬道理,貧困是社會不和諧的主要根源。馬克思指出,如果沒有生產力的充分發展,就只會有極端貧困的普遍化。而在極端貧困的情況下,必然重新開展爭奪必需品的斗爭,全部陳腐的東西又要死灰復燃。這就告訴我們,只有大力發展經濟,纔能為和諧社會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纔能把人民群眾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價值取向,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價值取向。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實質和核心,體現了依靠人民謀發展和加快發展為人民的辯證統一。構建和諧社會既是為了人民群眾,也要依靠人民群眾。只有堅持以人為本,纔能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纔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纔能使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只有堅持以人為本,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纔能形成及時表達社會利益、有效平衡社會利益、科學調整社會利益的利益協調機制,讓改革發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全體人民。
和諧社會是在發展基礎上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結果。由於我國經濟體制、經濟結構相繼發生深刻變化,引起了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呈現出利益需求多樣化、利益差距擴大化等特點,致使社會上產生了一些不和諧的因素。只有深刻認識發展的階段性特征,通過發展增加社會物質財富、不斷改善人民生活,纔能積極主動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
二、正確認識維護社會穩定對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
維護社會穩定是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改革開放30年的生動實踐告訴我們,沒有改革,中國就不可能走出一條適合自己國情的正確發展道路,各項事業就不可能順利前進;沒有發展,中國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也不可能保持國家長治久安;沒有穩定,改革和發展都無從進行。三者關系處理得當,就能保證改革開放健康平穩運行,否則就會付出代價,甚至帶來災難。只有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妥善解決各種問題,纔能營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
維護社會穩定是破解發展難題、建設『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當前,哈爾濱經濟實力顯著增強,但由於生產力水平還不高,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分配不公等問題引發的矛盾日益增多。在推進科學發展、建設『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的關鍵時期,我們比任何時候都需要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有助於破解『發展慢、差距大』的問題,確保『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建設順利推進。
維護社會穩定是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說到底還是圍繞民生問題產生的矛盾糾紛。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必須搞好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這就要求我們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努力營造良好的載體功能和環境氛圍,為全體居民提供更加充分的發展條件,不斷滿足其日益增長的經濟、政治和文化需求,形成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的局面。只有這樣,纔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利益。
維護社會穩定是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提是使各種政治、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體社會成員之間得到合理平等的分配,它意味著權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機會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如果社會嚴重不公、兩極分化明顯,特別是尖銳的利益衝突演化成劇烈的政治衝突,社會和諧就失去了制度保障。只有妥善協調社會各方面利益關系,纔能減少各種因素對推進科學發展和實現社會和諧造成的現實威脅,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纔有保障。
三、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社會穩定工作全局
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穩定工作全局應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服務大局與立足本職的關系。做好穩定工作,服務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職是基礎,正確履行職責是關鍵。這就要求各職能部門在籌劃、部署和開展工作時,著眼全局、服務中心,各盡職責、協調配合。政法機關作為維護穩定的主體,必須加強對穩定工作的領導和指揮。信訪工作要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根本目的,徹底扭轉消極被動局面,盡心竭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工青婦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改善機制、強化手段,努力創造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平臺。
當前工作與基層基礎工作的關系。當前維護穩定工作的重點是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是維護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實踐證明,凡是穩定工作開展得好、矛盾糾紛少的地方,都是基層基礎工作紮實的地方;凡是問題突出、矛盾糾紛多的地方,往往是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的地方。因此,必須堅定不移地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基層基礎建設上來,為維護社會穩定打下堅實基礎。
治標與治本的關系。做好穩定工作,不能只看辦理了多少案件、出臺了多少管理措施、開展了多少次專項行動,更要看是否建立了相應的長效措施,做到標本兼治。要加快完善領導接待群眾、解決突出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切實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公共服務體制,提高公眾有序參與社會管理的深度和廣度。繼續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
四、提高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
隊伍建設是根本。毋庸置疑,穩定工作隊伍整體素質是好的,但仍有少數同志理想信念動搖,政治意識、懮患意識、責任意識不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牢,宗旨觀念淡薄,價值取向錯位;特權思想嚴重,甚至執法犯法。因此,必須有針對性地搞好隊伍建設。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維護穩定不是為了控制人、限制人、束縛人的發展,而是為了解放人、規范人、促進人的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切實解決權從何來、為誰掌權、為誰服務的問題,真正把工作基點放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上來,要用人民群眾『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處理問題,實現維護社會穩定。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水平。新形勢下,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域越來越寬、任務越來越繁重,對乾部能力、素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要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按照乾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引導乾部提高維護穩定、化解矛盾、公正司法、執政為民的能力。
五、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社會穩定工作的領導
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社會穩定工作的政治優勢和根本保證。高度重視基層組織建設。引起社會不穩定的社會問題大部分出現在基層,要真正解決問題、消除矛盾,有賴於黨的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基層組織建設在穩定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把它放到全局工作中去思考、謀劃、部署和落實。要加強黨員教育,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要重視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社區信訪辦等基礎建設,加強縣、鄉、村(社區)三級調解網絡建設,做到層層有維穩工作組織、有接待場所、有專兼職人員、有工作標准和制度。(作者系中共哈爾濱市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