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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出臺穩定房產市場『20條』公積金貸款最高50萬
2009-02-11 07:15:4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於志華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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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11日訊 記者從哈市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新聞通報會上獲悉,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發展,促進民生改善,市政府昨天出臺了《關於促進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共20條,其中包括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調整為35年。

  《意見》落實稅收扶持政策。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個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個人購買竣工3年以上空置商品房,交易中的各類費用均按現行商品住房交易費用標准減半收取。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轉讓的,暫免征收營業稅。截至2009年12月31日,將現行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仍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意見》調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准。將哈爾濱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准調整為:容積率在1.0以上,建築面積在180平方米以下,價格在當地商品住房平均價格1.5倍以內。

  《意見》加大信貸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貸款,其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積低於哈爾濱市上年度平均居住水平,再申請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意見》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調整為35年。在哈爾濱市購房的省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居民,提供必要的證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可在哈爾濱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項政策。本市居民住房裝修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意見》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允許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組織職工團購商品住房,開發企業可以對團購業務采取價格優惠等促銷方式。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