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4日訊(記者顧碩 邵奇)據了解,2008年全省受理藥品投訴為96件,佔百貨類2.2%。藥品消費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然而,不合格的藥品損害消費者健康的現象仍然屢有發生,藥品消費環境不容樂觀。
主要問題
少部分醫院竭力推薦新藥、貴藥、特效藥、進口藥,並宣傳只有這些藥纔是好藥,極大地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
對中藥的副作用存在誤解,認為中藥無副作用,而事實並非如此,一些排毒養顏藥品有毒副作用,不宜長期服用。
消費者濫用、亂服抗生素、抗感染、減肥、排毒或滋補類藥物,出現藥物不良反應。
虛假藥品們廣告大量存在,『包治』、『簽約治療』、『不愈退款』等虛假廣告詞屢見不鮮,消費者輕信廣告宣傳,往往非但沒有治好病,還耽誤了病情。
醫院對待投藥工作不認真,給消費者造成身心損害。
案例
家住哈市達江小區的魯女士身患糖尿病多年,2007年10月聽收音機推薦治療糖尿病藥品叫『糖樂氏參膠囊』的廣告,廣告稱服用該藥二個療程後,血糖明顯下降、並發癥明顯好轉;三個療程後並發癥消失,不用再打胰島素;六個療程後糖尿病可痊愈。魯女士輕信廣告的宣傳,撥打購藥電話購買了三個療程的『糖樂氏參膠囊』,贈送三個療程,共30盒,價格1770元。魯女士按照藥品說明書服用完六個療程的藥後,到醫院做了檢查,結果各項指標和服藥前沒有任何好轉,並發癥還更加嚴重,魯女士找經銷商討說法遭到拒絕後投訴到省消協,經省消協調解,經銷商退還購藥款1770元,賠償消費者精神損失1000元。
消協提示
就醫、用藥要到正規醫院,不要輕信廣告宣傳,避免落入廣告陷阱,用藥前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謹慎用藥,就醫、購藥要索取憑證,作為消費憑證和維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