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出臺了《關於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記者從《通知》中獲悉,從4月1日起,凡具有哈市市區戶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無論是否建立過勞動關系,均可參加哈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也可轉換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參保條件
據介紹,此次政策規定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是指,具有哈市市區戶籍的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0周歲;無養老保險關系的,女未滿55周歲人員。凡符合上述參保條件的,均可按照自願參保、自由選擇的原則,根據個人經濟情況和意願,選擇參加哈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哈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繳費和待遇
選擇參加哈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時,參保人員以上年度哈市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選擇按9.5%或5%兩個比例繳費。其中按9.5%比例繳費的(即基本醫療保險) 建立個人賬戶,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5%比例繳費的(即住院醫療統籌)不建立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統籌待遇。選擇參加哈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時,必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救助。大額醫療救助金按每人每月5元繳納,繳納到不再參加醫療保險時終止。
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時,參保人員可持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到所在區勞動保障局辦理。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實際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符合參保范圍規定且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需以上年社會在崗平均工資為基數,按原繳費標准一次性補繳所差合計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後,自次月起方可享受相應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待遇水平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按照年齡分檔次以本人繳費基數的下列比例劃入。其中,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的按照3.1%劃入;年齡在45周歲以上的按照4%劃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按照本人養老金5%劃入;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按照上年度市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5%劃入。
醫保轉換
據介紹,目前哈市有部分市民已經選擇了以城鎮居民身份參加醫保,繳費較少,報銷比例較低,所以部分市民希望選擇以城鎮職工身份參加醫保。對於這部分人員哈市人保部門表示,可以轉成城鎮職工醫保,而且在參保等待期內原城鎮居民醫保待遇仍可使用,啟動職工醫保待遇後城鎮居民醫保待遇再隨之停止。
參保相關規定
據了解,按照政策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醫保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自滿6個月起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在連續繳費不滿6個月期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使用個人賬戶資金。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滿12個月後可申請享受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醫療費補貼待遇。
另外,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中斷繳費不滿3個月的,可補繳醫療保險費並從欠繳之月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自補繳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以上的,視為自動退保;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重新參保時,原繳費年限不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