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日訊 記者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由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制訂的我國首部專門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的部門規章《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4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全面規范我市房屋中介市場,我市在落實該《辦法》的同時,還將實行二手房買賣聯機備案制,以有效遏制『黑中介』,防止出現『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為。
房屋中介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
據了解,以前二手房交易時,中介公司一般會按成交價格的1%—2%標准收取中介費。正常情況下,這筆中介費包括了中介公司介紹、促成、辦證、申請貸款等若乾項服務。但是,有些中介公司往往『先斬後奏』,另外分列出『貸款服務費』、『代辦房地產登記費』、『代辦水電氣過戶費』、『評估費』等收費項目,要求房產交易者在1%—2%的基礎上繼續為他們的服務買單。
此次出臺的《辦法》規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一項服務可以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准的,應當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和標准,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
聯機備案遏制『陰陽合同』
據市住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300多家房屋中介公司使用的房屋買賣交易合同文本格式不一,個別房屋中介為逃避稅費獲得不法收益,常常與客戶簽訂『陰陽合同』。《辦法》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的從業禁止行為,其中包括賺取差價、協助簽訂『陰陽合同』、為不符合交易條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等。
為此,市住房局決定采取聯機備案制,要求有正規工商營業執照、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登記備案的房屋中介公司必須與市房管局聯網。聯網後,只要市民與房屋中介公司簽訂房屋買賣電子合同,市房管局可在第一時間知曉,並將房屋買賣電子合同文本建檔,以防止一方私改合同。如果市民簽訂了房屋買賣電子合同後不放心,還可到市房管局有關部門調檔查詢。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市二手房交易聯機備案制的軟件正在制作中,預計將於近期在全市范圍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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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聯機備案制
與商品房合同聯機備案類似,即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與房屋中介公司聯網,市民在與房屋中介進行二手房交易時,房管部門對雙方所簽訂的房屋交易合同通過網絡及時進行電子合同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