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4日訊 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中,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乘風法庭狠抓創新工作,注重在便民、利民措施上下功夫。對婚姻家庭糾紛,該法庭建立起『家庭建設研究會』,通過定期與企事業單位召開『家庭建設研究會』,使得法庭法官能夠全面了解相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家庭生活問題,從而能夠盡早更好的解決家庭矛盾糾紛。此舉措的推行,法庭婚姻家庭案件的調解率得到大幅度的提昇,此類案件調撤率高達93%,同比提昇12個百分點,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有機統一。
近日,該法庭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原告王某系大慶市二十四中學的老師,被告陳女士是油田買斷職工。雙方經人介紹相識,一年後,即2001年9月,雙方登記結婚。婚後初期感情尚可,並於次年生一子。隨著孩子的成長,雙方的新鮮感不僅沒了,而且越來越陌生,常常因為孩子的問題及家庭瑣事發生爭吵,直至毆打,並且還驚動當地派出所,派出所出警就高達五次以上。在此後分居的三年時間裡,也仍然如此,戰火不斷。此後,原告王某感覺和好無望,夫妻生活不幸福,便向陳女士提出離婚,結果遭到陳女士的嚴厲拒絕,故王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解除其兩人婚姻關系。
庭審中雙方的態度異常激烈,各不退讓,並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爭執更是如此。主審法官審時度勢,與二十四中取得聯系,召開『家庭建設研究會』,了解原、被告家庭情況,並與學校的校長、老師一起對原告進行勸說,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告知其孩子畢竟這些年都是和母親一起生活,不應該改變孩子的生活習慣,作為母親可以給予孩子無微不至的關懷。在多方勸說下,原告王某終於同意由被告陳女士撫養孩子。與此同時,考慮到孩子的父親提出探視權問題,法庭乾警還聯系了被告陳女士的原工作單位,與被告陳女士的同事一起勸解被告,被告終於同意原告可以每個周末將孩子接走兩天,持續了多年的爭子糾紛終於畫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