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4日訊 多年來,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始終堅持以和諧的思想指導審判,以和諧的方法開展審判,以和諧的標准衡量審判,認真落實好『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審判工作方針,強化大調解格局理念,並積極推行『三調解』、『三必調』措施,推進了案件調解工作取得新發展,並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三調解』是指案件起訴到法院後,在開庭前由設在立案庭內部的立案調解中心法官進行調解,調解中心法院通過做大量調解工作,努力把矛盾消滅在庭前階段。如果經多方做工作仍無法達成協議的,則案件卷宗直接進入業務庭,由業務庭的承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繼續調解。通過已查明的現有事實進行說道理,讓其意識到調解的益處。如果窮盡各種調解手段仍無法促成當事人達成協議,則該院還給當事人最後調解機會,即在判決宣判前,由庭長和分管院長找當事人約談,進行釋法明理,爭取最後一次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化乾戈為玉帛。『三必調』是指對於一些案件因特別需要,必須把調解設置為此類案件審理的前置程序,要求主審人、庭長、主管副院長必須對此類案件必須進行調解,而且調解次數不得少於兩次。這此案件主要表現為矛盾易激化案件必調、集團訴訟案件必調、有上訪苗頭案件必調。具體認定的標准由辦案經驗特別豐富的立案庭庭長把握,並向主管院長匯報。
通過上述舉措,該院的調解率一直居高不下。五年來,該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均達到82%以上,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96%以上,且沒有一起因民事賠償不到位而上訪,案件執行和解率達到40%以上,執行案件結案率97.36%,執行到位率85.99%。同時,通過加大調解工作力度,還有效地降低了信訪案件的發生率,維護了轄區的社會穩定。8年來,該院連續實現『無越級有理到省進京訪』目標,並且還連續三年被評為『全省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的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