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9日訊 能動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必然選擇。在新的歷史時期,法院不強調能動司法,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應難以履行好職責,更難以履行好使命。能動司法更要科學地能動司法。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在科學能動司法的實踐中,尊重各庭室的創造精神,對他們施行的各種能動司法舉措予以肯定。同時,為使能動司法常態化,從院的角度上出臺了一些規定和措施,使能動司法更具規范性和經常化。
變應對為主動。為大企業服務是讓胡路區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工作,每年企業因各種原因的訴訟案件都時有發生,法院處於應對狀態。在能動司法中,這個法院變應對為主動服務,建立石油企業負責人聯席會制度,聯席會議有三方面內容:一是根據企業訴訟案件情況,由法院向企業高層通報案件情況;二是企業向法院介紹在生產經營中新遇到的涉法問題;三是法院及時提供司法建議。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受到了石油企業領導人的歡迎,對法院的司法建議,他們認為是及時雨,幫助企業化解了很多矛盾。根據法院、正確處理外僱工的司法建議,油田公司及時妥善處理了勞務糾紛,化解了一場可能引起群體上訪的事件,油田公司主要領導稱贊說:讓胡路區法院對企業的司法建議,是對創建百年油田的最大支持。
變不解為理解。當事人對案件的執行環節非常關注,抱有急切心理,因此,對未執結的案件不理解,甚至有怨言。針對這個情況,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及時建立執行通報制度,向尚未執結案件的當事人通報執行案件執行進展情況,執行人向當事人做執行情況說明,當事人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見解,最後由院長主持,形成新的執行方案。這個制度的實行,當事人反映良好,他們知道了執行的艱苦和困難,對法院的工作也更加理解了。
變距離為溝通。法官與律師的關系被視為一種敏感的關系。律師對法院工作的意見或建議表達渠道有時不十分暢通。現在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建立了召開律師座談會制度。使律師的意見和建議可以直達法院的主要領導。法院也通過律師了解了法官業務素質。律師說,定期召開律師座談會,征求律師的意見,這是對律師尊重的表現,也反映出讓胡路區法院領導有大司法的政治意識。
變坐堂審案與了解社會相結合。讓胡路區法院認為,法官不單是法律工作者,也是社會工作者,對社會知識的豐富和完善,對提高審判能力大有裨益。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這個法院建立了乾警聯系基層制度。每個庭、科、室聯系一個基層單位、鎮、街道、村、社區,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乾警深入鎮、村、街道、牧場、社區,深入社會底層了解民情、民俗、民生,了解百姓對法律的需求和意見,增長乾警的社會閱歷,拉進法院與群眾的距離,消除群眾對法官、法院的神秘感,從而提昇履行職責的自覺性和能動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組織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與企業結成對子,成為聯系點,為企業送法上門。這些做法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開展能動司法,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出現了新變化,工作熱情更高了,司法能力更強了,服務意識更濃了,全院各項工作出現了你爭我趕、齊頭並進共同發展的大好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