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政務·政策  >  政策
搜 索
哈市擬制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則
2011-11-30 09:40:45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生活報11月30日訊 為規范行政處罰行為和行政執法行為,哈市擬制定《哈爾濱市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哈爾濱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規則》。今日,哈市政府法制辦將《規定(征求意見稿)》和《規則(征求意見稿)》全文發布在網上,廣泛征求社會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符合聽證條件的,可以要求舉行聽證。行政執法案卷在層級評查中,發現行政執法行為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影響實體判斷的,可建議撤銷該行政行為,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

  在行政處罰程序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當事人進行口頭陳述和申辯的,執法人員應當制作筆錄。行政執法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行政執法部門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該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進行陳述和申辯。

  此外,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將罰款交付指定銀行。對當事人作出罰款決定的,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部門可以依法從到期之次日起,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意見反饋方式:

  截止日期:2011年12月6日

  網址://www.hrblaw.gov.cn

  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執法監督局

  郵編:150021

  傳真:0451-8677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