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7月6日訊 日前,記者從哈市交警部門了解到,為切實保障送子車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門根據國家《校車管理規定》新增了26個涉及送子車的交通違法處罰規定。按照規定,車輛所有人使用拼裝、達到報廢標准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處罰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據悉,此次新增的處罰規定對超員送子車處罰明顯加重。其中,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7分;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500,同時記6分。而之前,交警部門對此類違法行為的處罰是依據公路客運以外車輛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最高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
據交警部門介紹,目前正組織實施對送子車及送子車駕駛人資質的排查統計工作,並在市區主乾路、校園周邊、尤其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違法高發地段加強對送子車的臨檢,依法對各類交通違法行駛按上限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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