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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紅牌企業不予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
2012-08-29 06:00:32 來源:生活報  作者: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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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8月29日訊 28日,重新修訂的《哈爾濱市房地盧開發企業綜合信用評價辦法》正式發布實施。《辦法》按照評價高低標准,將房地產開發商的信用等級劃分為綠牌、藍牌、黃牌、紅牌四個等級。綠牌企業,可免予日常常規檢查,優先晉昇資質等級;紅牌企業,重點監管,情節嚴重可吊銷資質證書。

  《辦法》規定,綠牌企業為信用優秀企業,藍牌企業為信用良好企業,黃牌企業為信用一般企業,紅牌企業為信用較差企業。綠牌企業,在日常管理中,免予常規檢查,可獲資質年檢免審,符合晉級條件的,經企業申請可優先晉昇資質等級;對參加並發項目招投標,土地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的資格予以免審。藍牌企業,可進行正常開發經營活動,對其不作重點監管。黃牌企業。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內重點監管,不得申報資質昇級、參加政府組織的各項評優活動;整改不徹底,不能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已完成整改證明的不允許參加開發項目招投標和土地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紅牌企業,列入重點監管范圍,整改期間凍結其各項審批手續,不於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允許參加土地出讓招標、拍賣、掛牌及各種開發項目招投標;3年內不得晉昇更高等級的開發資質,情節嚴重的,建議由有關部門依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企業信用等級根據評價分值變化情況動態調整。

  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級綜合評價分值直接降為零分:超過限繳期限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偷、逃、抗稅,逃、廢銀行債務造成銀行信貸資金損失的;引起異常;越級、群體上訪,影響社會穩定和正常社會秩序,經核實確實存在嚴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未按規定移交社區配建公益用房的;規避預售資金監管、拒不改正的;未按照規劃批准進行建設、拒不整改的。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