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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對開發商開展信用評價 引起群體上訪的一票否決
2012-09-02 07:27:24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樊金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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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9月2日訊 哈爾濱給不良開發商戴起“緊箍咒”。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綜合信用評價辦法》已於近日出臺。

  根據該《辦法》,房地產開發企業綜合信用評價指標包括社會評價指標和行業評價指標。社會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繳納政府稅費、工程質量安全、水電熱氣等項目基礎設施配套、支付工程款及信訪情況等指標。行業評價指標主要包括辦理建審手續、銀行的信用評級、開發資質、守法守規及獎勵表彰情況等指標。

  根據該《辦法》,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偷、逃、抗稅,逃、廢銀行債務造成銀行信貸資金損失的;引起異常、越級、群體上訪,影響社會穩定和正常社會秩序,經核實確實存在嚴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未按規定移交社區配建公益用房的;規避預售資金監管、拒不改正的;未按照規劃批准進行建設、拒不整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現一票否決情形的,綜合信用評價指標總分一次性降為0分。

  據悉,哈爾濱將房地產開發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由高分到低分分為綠牌、藍牌、黃牌、紅牌四個等級。其中,對綠牌企業,在日常管理中,免予常規檢查、可獲資質年檢免審,符合晉級條件的,可優先晉昇資質等級;對參加開發項目招投標,土地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的資格予以免審。對藍牌企業,不作重點監管。對黃牌企業,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內重點監管。對紅牌企業,列入重點監管范圍,整改期間凍結其各項審批手續,不予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允許參加土地出讓招拍掛及各種開發項目招投標;三年內不得晉昇更高等級的開發資質,情節嚴重的,依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根據該《辦法》,紅牌企業的法人代表、總經理及直接責任人員有關情況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員的不良記錄檔案,存留期3年。存留期內不得到在本市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的其他企業擔任同類職務。企業因存在嚴重不良行為被清出開發市場、吊銷開發資質的,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及直接責任人員的有關情況記入不良記錄檔案,存留期5年。存留期內不允許到在本市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的其他企業擔任同類職務。

責任編輯: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