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日訊(張蕾 記者 岳雲雪) 審判管理是強化審判工作的有力抓手,是提昇案件質效,實現法院科學發展的有效途徑。自成立審判管理辦公室以來,讓胡路區法院不斷完善、優化、創新審判管理工作,推行動態審判管理模式,通過動態分析數據、動態開展評查、動態實施監督等途徑,增強審判管理的前瞻性和能動性,不斷提昇審判質效,推動審判工作的科學發展。
一是強化信息統計,實現動態分析。自去年10月起,審管辦每月出一期《審判運行情況通報》,依托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針對自動生成的各項司法統計數據、案件質效數據及其他情況,對各業務庭室收結案、調撤、上訴、發改案件數量、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等指標,及涉訴信訪、卷宗歸檔、長期未結案件等其他案件情況進行縱、橫比對,通報至各庭及各承辦法官,分別排序並在全院公示,使每位法官及時了解自己在全院所處的位置,激勵全院法官辦案積極性、提昇業務能力。年初至今,案件審限內結案率為100%,未結案件明顯下降,審判工作運行態勢良好。下一步,審管辦將對各項審判質效評估數據進行整理,細致分析在審判工作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依據工作實際制定出各項數據的考核權重,提供給相關部門對各庭室及審判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定,使審判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有效。
二是開展兩項工作,實現動態評查。每月由審管辦牽頭通過隨機抽取案件方式開展一次庭審觀摩,組織人員對法官庭審行為規范、庭審駕馭能力、把握焦點查清事實的能力等方面進行評查,對評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予以當場糾正和指導,並一一記錄,總結共性。同時,加強對裁判文書和卷宗質量的評查力度。針對法官工作,定期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不定期編撰《審委會審判指導》,提昇法官適用法律、辨法析理的能力;針對書記員工作,出臺規范文件統一各類卷宗裝訂規范,從嚴卷宗評查標准,減少文書文字差錯,提昇書記員的卷宗整理能力。在每月《卷宗評查通報》的基礎上,針對庭審及案件卷宗質量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制作書面《評查提示》;針對案件審限臨近、超審限、公告鑒定期將滿或其他不符合程序的情況進行口頭『評查提示』,以獨具靈活性、針對性、實用性的方式,使得審判管理工作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動態地服務於法院的各項審判工作。
三是細化流程節點,實現動態監督。審管辦自成立以來,將工作重心由原先的事後評查監督逐漸轉為事中的動態監督,並加大了力度。今年3月,審判辦出臺了《審判流程管理的補充規定》,確定了各類案件的結案制限,例如規定民事普通程序案件要在立案後5個月內結案等,嚴格審限變更,加強對審限延長、中止、審限扣除、中斷的審批和監控,隨時監督案件的審理進度,針對影響審限的主要環節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對於已經超過法定審限(包括公告、鑒定和延長審限)的案件,要求承辦人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采用以制限促審限內結案的方式,加強法官的審限內結案及均衡結案意識。另外,審管辦還將清理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列入日常管理工作,摒棄前松後緊、年年積壓舊案的陋習,促使法官養成隨審隨結的良好辦案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