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7日訊 近日,興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撫養費糾紛的案件。
李某出生六個月時,父母離婚。之後,李某一直跟隨奶奶生活至今,而母親張某沒有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職責,也拒絕承擔法定義務。為此,李某和生母張某打了近十年的官司,一直都未解決問題。
興安區法院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進行了耐心大量的調解、說理釋法工作,最終取得了母女雙方的信任並且調解達成了協議,母親張某給付女兒李某撫養費直至大學畢業。
本案中,承辦法官以真情化解了母女矛盾,靠調解的手段使長達十年的撫養費糾紛得到母女雙方的認可。同時也增進了母女雙方的的感情,最終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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