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5日訊 近日,哈爾濱發布了《關於2013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限定除除夕全天外,每日6時至24時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1月23日,記者從牡市相關部門了解到,雖然牡市今年尚未限時燃放煙花爆竹,但對燃放地點提出要求,確定七類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據了解,根據牡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七類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同時,為杜絕、減少燃放鞭炮時出現傷人事件,市公安部門工作人員還提醒廣大市民,在燃放鞭炮時,要選擇寬敞、安全的場地,並選擇在上風口燃放和觀賞。遇五級以上大風時,應立即停止燃放。燃放前,要仔細查看燃放說明,擺放煙花爆竹要平穩牢固;點燃時,頭部要閃開爆響與昇空位置;點燃後,必須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若點燃後出現不響等異常情況,不要馬上湊近觀看,等待足夠長時間並確認原因後再做處理。
此外,市安監部門工作人員還提醒說,市民在購買煙花爆竹時,應到持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專營零售點購買;應選購外觀整潔,無霉變,完整、無變形,無漏藥、浮藥的產品。消費者最好選購藥量相對較少、危險性較小的煙花爆竹產品,一定不要購買禮花彈、大型組合煙花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