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8日訊 供熱期過半,不少哈市市民反映,車庫按照居民熱價收取熱費卻享受不到最低18℃的室溫。一些市民表示,車庫室溫不需要18℃,可否減量收取熱費。記者在日前走訪中了解到,由於政策規定不明確,車庫室溫、退費標准比較混亂,市民希望,政府能明確車庫達標室溫及降低收費標准。

居民車庫大多不到18℃
記者走訪了征儀路花園小區、龍埠花園、祥泰人家等8個建有車庫的小區,車主均表示車庫內溫度都沒有達到18℃。
“雖然車庫室溫不需要太高,但我花了全額的熱費,室溫最少也要達到18℃吧。”說起車庫的室溫,家住南崗區學府路的宋偉告訴記者,車庫室溫不高,而且他覺得熱費收取的不合理。
《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規定,居民自用車庫執行居民熱價。宋偉認為,自己全額繳納熱費理應享受標准室溫保障,然而車庫溫度被抽條,應該按照比例減免或退還熱費。《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居民車庫溫度及其檢測方法,應由供用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讓宋偉氣憤的是,當他翻開和供熱公司簽訂的車庫供熱合同時發現,在“雙方約定溫度”一條中,供熱公司並沒有填寫具體溫度。宋偉當時在簽訂合同時忽略了這一點。“合同中沒約定的,自然不受法律保護。”宋偉當時想過通過法律手段索賠熱費,但最後還是作罷。
車庫10℃足夠了溫度太高浪費能源
家住中山路的龐先生告訴記者,因車庫不住人,所以室溫可以低一些。
在龐先生的車庫中,牆壁上掛的溫度計顯示室溫為10℃。“這個溫度我都覺得高,存車足夠了。”龐先生認為,過冷或過熱的環境都不適合存放汽車,室溫在8℃左右剛剛好,但這樣的室溫,熱費要按照怎樣的標准收取呢?
在供熱期前,龐先生曾帶著這個問題來到供熱公司詢問,得到的答案是無論多少溫度,都要按照40.35元/平方米的標准收取。對方也表示,如果室溫不達標,會履行合同進行退費。但是在供熱期內,龐先生發現“交錢容易退錢難”。“車庫室溫從沒到過18℃,我多次給供熱公司打電話要他們來測溫,直到現在也沒人過來。”龐先生表示,交費時承諾的挺好,出了問題誰也不管。
有車庫的業主紛紛表示,車庫不需要過高的室溫。“較高的溫度意味著高消耗,這也對環境造成了污染。”家住學海街的王女士說。
期待明確車庫室溫標准
哈市供熱辦負責人表示,沒有文件規定車庫的溫度標准。
根據《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像車庫這類非居民用戶的室內溫度及檢測方法,應由供用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而一些供熱企業由於在合同中未標明室溫標准,讓熱用戶吃了“啞巴虧”。很多業主表示,雖然居民車庫溫度並不需要18℃,但是室溫舉證難、熱費退費難卻成了困擾大家的難題,他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明確車庫的室溫標准,按實際情況降低車庫熱費收取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