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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小飯桌』建築面積須超50平方米 月底受理許可審批
2013-03-15 10:46:2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艷春
東北網3月15日訊 校外『小飯桌』將有合法身份了。本月31日起,全省各市(地)開始受理『小飯桌』服務許可的審批。
根據《校外托餐機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許可證類別欄應填寫校外托餐機構;備注欄應標注最大供餐人數。受理『小飯桌』的許可申請後,監管部門將認真開展現場核查,核查的內容主要包括:選址、場所設置、布局、分隔和面積、設施要求、管理制度和人員要求等。
在選址上,要求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不得設在易受污染的區域。
在場所設置、布局、分隔和面積上,要求每個『小飯桌』的建築面積應在50平方米以上,並且學生人均建築面積應當在3平方米以上。備餐場所宜設立獨立專間,出入口處設更衣、洗手消毒設施;無法設置備餐專間的,就餐場所的出入門口須設防蠅防塵設施。食品處理區的面積、就餐區面積應與最大就餐人數相適應。切配、烹調場所的累計使用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
消毒後的餐用具應設專用密閉並易於清潔的保潔櫃存放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用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就餐場所應設置洗手設施。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