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8日訊 賠付額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不再“私了”、“官了”,而是搭建醫患雙方都能傾訴自己主張的、具有法律保障的第三方平臺,以中立的姿態進行調解,並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昨天,記者從我省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與醫療責任保險全省統保項目啟動新聞溝通會上獲悉,經過兩年多的籌備,20日,我省將正式啟動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處賠償模式,哈爾濱作為首個試點城市,首批共有39家二、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參保。
第三方依法調解協議具法律約束力
省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主任李笑雷介紹說,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醫調委)分為省市縣三級。醫調委不隸屬於任何機構,以明確的第三方立場進行糾紛調解。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將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調解,調解達成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按照約定履行,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權威性。
設20多名調解員調解理賠程序全免費
省、市醫調委和省、市醫療糾紛理賠中心設立在南崗區嵩山路22號。20日,這裡將開始受理醫療糾紛案件,20多名調解員現場進行糾紛調解。這些調解員都是省、市衛生和政法系統退休的老同志和醫學、法學專業的大學畢業生,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醫調委經費主要來源於財政補貼及社會捐贈。省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組織專家評定、合議也不收費。
糾紛理賠實行合議制千名專家隨機選
省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設醫學專家庫和法學專家庫,醫學專家近千名,法學專家500人左右。醫療糾紛賠償評定采取隨機抽簽方式,請醫學專家對醫療糾紛案件進行醫學評定。在評定基礎上,再請法學專家、保險公司專家與醫學專家組成合議委員會進行合議。依據專家評定和合議委的結論來定責、定損、定賠。
39家醫院首批參保保險賠付不拖延
記者采訪了解到,20日正式啟動後,我市共有39家公立二、三級醫院首批參保,正式推行醫療責任保險賠處機制,保證額度從3級至14級,每次事故賠償最高限額從3萬至40萬元不等。參保醫院因醫療事故、醫療差錯、醫療意外等形成的民事賠償責任,將由保險公司負責。患方當事人將依據人民調解協議,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

調解賠處分10步30個工作日可辦結
基本程序時間要求
接待諮詢、宣傳告知、雙方申請、案件受理4個工作環節,3個工作日;
調查取證,3至7個工作日;
定損定責、合議定賠,7個工作日;
進行調解、簽訂協議,7個工作日;
保險理賠,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一起醫療糾紛案件30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結。特殊情況可根據當事人要求適當延長。如調解不成功,可選擇行政或訴訟途徑。
簡易程序:索賠金額在一萬元以下(含一萬元)的醫療糾紛,參加全省醫療責任險統保的醫療機構按規定可直接走簡易程序。即:由醫療機構與患方代表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疑難程序:索賠金額一萬元以上、成因復雜的醫療糾紛,市(地)醫調委調解不成功的,可申請省醫調委二次調解。省醫調委在市(地)醫調委調解的基礎上,按基本程序進行二次調解。重點在調查和閱卷過程中搜索新的證據,提高調解成功率。疑難程序二次調解原則上不超過60個工作日。調解不成功的可選擇行政或訴訟途徑。
醫療糾紛調處受理范圍
除以下情形外,醫療糾紛人民調處組織均可受理:
1.當事人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2.當事人已經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
3.醫療機構中發生的非醫療行為引起的其他糾紛;
4.因非法行醫引起的糾紛;
5.非醫調委管轄區內和管轄區內未參加全省醫責險統保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糾紛。
調處組織受理電話及地址
哈爾濱市醫調委87006320
哈爾濱市賠處分中心82438773
省醫調委87113412
省、市醫調委及理賠中心地點:南崗區嵩山路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