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12日訊 11日,記者從哈市交通運輸局出租車管理處了解到,年底前,哈市16000餘臺出租車將全部實行低速等時收費,初定出租車輛在行進途中時速低於12公裡且累計超過5分鍾,計價器將自動“蹦個字”,即1.9元,該收費標准待哈市出租車管理部門報請物價部門審批後實行。
記者從哈市交通運輸局出租車管理處了解到,哈市出租汽車目前實行的計費方式是在2000年經過哈市物價部門批准,單位租價1.9元/公裡實行收費的。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當哈市乘客在乘坐出租車輛時,需要出租車在經停途中等候,當等候時間為5分時將按1公裡的租價收費,可以說,哈市已經實行了時距並計的收費方式。
為全力推進出租車低速等時收費方式的實行進度,哈市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在哈市出租車輛中進行低速等時收費計價的數據調試。目前,哈市已有出租車輛14000餘臺,年底前還將新增加2000臺,屆時,哈市將有16000餘臺出租車輛全部實行低速等時收費方式。
他山之石
濟南
出租車時速低於12公裡,每滿5分鍾收1元。
青島
出租車行駛時速低於12公裡時開始計時收費,每5分鍾收1.20元。
長春
出租車行駛時速低於5公裡時,每2.5分鍾收1元。
沈陽
出租車時速低於12公裡時,每3分鍾收取1元等時費。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