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7日訊 16日上午,正在參加哈市首屆業主委員會工作培訓會議的樺樹家園業委會主任何桂芹感觸頗深,這次培訓讓她更加了解如何把握政策法規,通過物業、業主與社區聯動,協調業主與物業的關系。
近年來,哈市已成立近千個業委會,然而其中很多業主委員會存在運作不規范的情況,不清楚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職責,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之間的關系調節不明。此次培訓會議通過講解案例、業委會代表互動交流等方式提出了幾點意見。進一步化解哈市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設立業主公約共同遵守
全國物業行業資深專家陳全指出,為了大家的幸福生活必須立規矩,必須有大家共同遵守的“公約”,否則自行其是的結果必然是混亂和相互傷害。小區及業委會應首先確立“意願共同體”意識,也就是說不管是業主、物業、開發商,我們共同生活在一起,必須有共同的價值觀和基本的行為准則。業委會要加強與業主交流,鼓勵業主參與業委會會議。
做模范立表率
《哈爾濱市物業管理條例》明確提出,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所以,業委會委員不僅要代表全體業主,更要自己做表率。陳全指出,業委會委員必須做到選舉前與選舉後一個樣,時刻把業主的共同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個人的恩怨、私利帶進業主委員會議事中,不能利用公職謀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
維權要理性
業主共同利益受到侵害時,業主委員會委員可作為業主代表,向有關政府機關反映情況,但不能違反國家的政策法規。
陳全舉例說,有些業委會委員把自己當成“維權斗士”,帶領大家同開發商“斗爭”;也有人為了一己私利被收買,最後把小區鬧得不成樣子;還有因為維權鬧得整天打官司,影響業主日常生活。陳全強調,這些行為都背離了國家法規、條例的精神。
尊重小區“保姆”
在物業服務中,經常出現業委會濫用監督權力,要求物業做合同約定以外的工作。陳全強調,物業公司是大家請來的管家,無論業主還是業委會都要充分尊重物業公司的專業工作,要配合物業的工作。同時,炒物業容易,但是再找新物業就很困難了,業委會如何行使這一權力,能否承擔後果,是關系到小區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
何桂芹說:“業主、物業和社區要相互常溝通,缺少任何一方,小區都不可能保持良性循環。”何桂芹告訴記者,樺樹家園小區自2003年入戶後,小區環境逐漸走下坡路,在社區的牽頭下,於2012年6月成立業委會,通過“業委會、物業、社區”三方聯動的形式,促進物業服務,“社區還常組織業委會委員進行法律法規學習。”何桂芹說,在短短一年時間裡,小區庭院和走廊的燈亮了,樓道也整潔了。
參加此次培訓的有哈市8個城區的近600個小區的業委會主任,以及各街道辦事處、社區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