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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30箱煙花抵債 牡丹江一男子非法儲存危險品被拘
2014-01-20 14:05:55 來源:生活報  作者:李琳 陶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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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月20日訊 11日,牡丹江市東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在節前排查安全隱患行動中,查處一起非法儲存假冒偽劣煙花爆竹案件,收繳非法煙花爆竹28箱。

  當日,東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在北河沿村排查時獲得線索:村民朱某家儲存大量煙花爆竹。民警隨即對其依法進行了查處,共收繳到28箱非法煙花爆竹。據朱某交代,他在吉林的一個朋友欠他錢兩年多,遲遲不還,前一陣,這個朋友說要用煙花爆竹抵債,朱某聽後決定先把這批煙花爆竹運回來。於是,在2013年12月末,朱某通過往返的運煤車把30多箱煙花從吉林省延吉市運回了家。回到家後,朱某就將這些煙花放在了倉房內,自己還燃放了2箱過了把癮,考慮到貨在手裡不是長久之計,於是他計劃將它們出售給親朋好友,誰知還沒實施,警方就迅速登門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有關規定,朱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現已被東寧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當朱某得知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並給周圍居民帶來了重大安全隱患後,這纔意識到自己對法律的無知,表示悔不當初。對此,民警提醒市民,節前若要購買煙花爆竹應該到具有零售資格的指定商家購買,燃放時應注意安全。一旦市民發現有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的可疑情況,要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