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報5月14日訊 欠了三萬塊錢還不上,咋辦?王某想出了一條“妙計”,他跟妻子劉某假離婚,與劉某協商好,錢讓劉某償還,再讓妻子躲到外地,讓債主找不到人。結果事與願違,王某不僅錢得照還,媳婦還跟別人跑了。
2013年4月,王某向朋友孫某借了3萬元錢,稱想要做點小買賣,孫某爽快地把錢借給了王某,讓他2014年4月之前還錢。王某隨後在夜市擺了個地攤賣襪子、頭飾等,但生意並不好,錢幾乎賠光了。眼瞅著還款期限將至,王某自知還不上,他想出一條“妙計”,跟妻子假離婚躲債。
在跟妻子劉某簽署的離婚協議中寫明,王某的債務全由劉某償還。隨後,他讓劉某去南方打工,這樣孫某就找不到劉某了,等“風頭”過去之後,再讓妻子回來辦理復婚手續。
但王某沒想到,妻子劉某在外打工期間,認識了另一名男子,和他墜入了愛河,並在去年10月和該男子領證結婚,王某知道消息後差點氣暈。與此同時,債主孫某發現還款期限已過,王某遲遲不還錢,今年2月找到香坊區法援中心律師,准備起訴王某追討欠款。
律師認為,雖然王某和劉某已經辦理了離婚,但王某所欠債務仍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王某和劉某一起償還。王某很後悔當初的決定,現在不光要還錢,還把媳婦搭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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