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8日訊(記者 雷蕾)6月28日,哈爾濱市法院召開庭審實質化改革推進會議。會上,哈爾濱市法院對市兩級法院刑事審判領域全面啟動庭審實質化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並制定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配套規范文件。
據了解,哈爾濱市兩級法院推進庭審實質化改革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所提出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旨在通過庭審實質化改革,有效地解決庭審走過場、選定後審、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等頑疾,實現訴訟證據質證在法庭、案件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進而防范冤假錯案發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據了解,哈爾濱市法院推行本次庭審實質化改革目的是更好地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的重要作用,使辦案人樹立辦案必須經得起法律檢驗的理念,通過法庭審判的程序公正實現裁判的實體公正,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也通過庭審實質化改革將哈爾濱市兩級法院近年來規范司法的工作主導思路由形式規范向實質規范發展,進而不斷提高案件質效,提昇司法公信力。
本次庭審實質化改革工作重點是將案件審理圍繞庭審活動為中心,以直接言詞原則和證據裁判規則為核心,突出庭審的中心地位,把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等訴訟活動的實質性內容安排在庭審中進行。對應當出庭作證的關鍵證人、鑒定人和偵查人員,要做到“應出盡出”。強化和保障被告人及律師的辯護權,保證每名被告人都有律師為其辯護,使控辯雙方真正形成平等對抗,實現訴訟證據質證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此外,為更好地配合推進庭審實質化工作,市法院推行繁簡分流制度,明確分流標准和辦理程序,對多數被告人認罪的簡單案件,通過簡化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對少數被告人不認罪、控辯雙方爭議大的案件,按照實質化要求精細審理。推行落實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制度,提高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的比例,完善保護證人措施,努力破解出庭難問題。擴大法律援助范圍,保證控辯雙方形成真正對抗,進而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切實落實“由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司改要求,充分發揮審判組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