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日(記者 欒微) 記者從黑龍江省民政廳獲悉,近日,《黑龍江省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臺,《方案》部署做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確保到2020年現行扶貧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
《方案》指出,以農村貧困人口脫貧為目標,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脫貧攻堅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構築『覆蓋全面、救急解難、托底有力、持續發展』的社會救助體系,圓滿完成精准扶貧、精准脫貧攻堅任務。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在標准、對象、程序、信息等方面的銜接,農村低保標准不低於同期全省動態調整後的扶貧標准;到2019年,實現全省社會救助主要指標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全省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到2020年,進一步鞏固社會救助和扶貧成果,實現貧困群眾同步邁入小康。
《方案》明確,加強農村低保標准和扶貧標准的統籌協調。『十三五』期間,按照不低於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30%調整農村低保標准,使農村低保標准不低於同期全省動態調整後的扶貧標准。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確保困難群眾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基本生活。對農村低保家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對象,通過適當增發低保金等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加強農村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的銜接。全面建立農村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嚴格履行居民申請、審核、審批、民主評議、公示程序,加強農村居民申請家庭的收入核對、認定工作,精准識別農村貧困群眾,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群眾能夠獲得相應的救助幫扶。縣(市、區)要建立相對統一的農村貧困家庭收入測算指標體系,以家庭人口、收入、土地、住房、機動車、家庭成員患重病和殘疾情況等作為主要認定指標,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鼓勵農村低保對象通過自身努力脫貧致富,對參與扶貧開發項目、外出務工就業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農村低保對象,在核定家庭收入時予以適當扣減。『十三五』期間,在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認定時,中央確定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工作機制的銜接。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級民政、扶貧、財政、統計、殘聯等部門要建立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定期會商機制,在信息數據共享、人員臺賬比對、救助和扶貧政策銜接等方面加強協作,及時溝通交流工作信息。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縣(市、區)民政、扶貧部門要根據低保和扶貧動態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農村低保對象臺賬與扶貧部門建檔立卡對象臺賬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比對。縣級民政部門將每年新增低保對象名單及時提供給扶貧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納入建檔立卡范圍。扶貧部門將建檔立卡的有關情況提供給縣級民政部門,便於民政部門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對象及時納入低保並掌握『低保貧困戶』脫貧情況。縣級殘聯要與民政、扶貧等部門加強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相關信息的溝通。完善省級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增加與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相銜接的功能和相關數據項,逐步實現兩個系統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動態監測。完善動態管理機制。民政部門將脫貧低保家庭作為核查重點,及時調整保障政策。對返貧的家庭,按規定程序審核後,相應納入臨時救助、醫療救助、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制度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開發政策覆蓋范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名單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加強其他社會救助與精准扶貧的銜接。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到2019年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推進小型農村養老服務機構整合,偏遠型農村養老機構向城鎮聚集,依據供養對象身體機能實施分類保障,不斷提高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增強臨時救助的時效性、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和扶貧開發、做好農村困難群眾脫貧幫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