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5日訊(記者 王春穎)『推進院庭長辦案常態化是黑龍江高院在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推開的大背景下,落實最高法院要求,向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改革目標邁出的堅實一步,』5日,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石時態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石時態。
石時態說,司法改革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對院庭長辦案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要求進入法官員額的院庭長必須辦理案件,讓優質的司法資源回歸到審判一線的同時,淡化院長、庭長與法官之間的行政色彩,從根本上解決審判權運行的行政化、層層審批、權責不清問題,保證法官依法獨立辦案,促進審判質效的提昇,確保司法公正。作為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改革的重要配套舉措,黑龍江法院主要采取了四項剛性措施推進院庭長辦案常態化。一是在人員身份上,明確界定辦案院庭領導的范圍,不承擔辦案任務的院庭領導一律不得進入員額,不享受員額法官待遇,綜合行政部門領導符合入額條件、經遴選進入員額的,必須到一線辦案;二是在辦案數量上,規定高級、中級和基層三級法院院庭領導的具體辦案數量,科學劃定辦案比例標准;三是在辦案類型上,規定院庭長主要辦理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或指令再審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或在法律適用上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件,更充分發揮好院庭長辦案的帶頭示范效應;四是在考核督查上,建立全省法官辦案質效排名通報制度,對院庭長辦案情況逐月全省通報,對長期未結案件逐案督辦,要求擔任領導職務的法官不辦案或者辦案達不到要求的,要堅決退出員額。
『剛開始推行院庭長辦案的時候,我聽到一些聲音,一些基層法院的院長,說自己工作忙,沒有時間。我作為高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就要充分發揮大法官的示范引領作用,積極倡導各級法院院長帶頭多辦案,辦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用實際行動給大家做表率。』石時態表示。
石時態告訴記者,2017年他辦理了兩起刑事案件,從閱卷、提審犯人到現場踏查全部親力親為,重事實講證據,規范嚴謹。『只有細節最能還原事實真相。心細如發,因為責任重大。』辦案時,石時態記下了幾十頁的閱卷記錄,到犯罪現場實地踏查,並親自到看守所提審犯人,曾有一起案件提審了9個多小時。他和審判員密切溝通,明確庭審重點,開庭當天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一起案件當庭宣判。他堅持司法公開,主審的兩起案件全部通過媒體全程播放,4100多萬人在線收看了庭審實況。
如今,在石時態的帶領下,全省法院庭長辦案已成常態。2014年,全省法院的院庭長辦案數量是10.9萬件。2017年,這個數量增長到了36.5萬件,3年增長了234.9%。院庭長辦案數佔總結案數,從2014年的32.4%增長到2017年的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