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民政局通過征求意見、座談、走訪、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了解情況,由全市895個社區提報,征求市直94個部門意見,最終梳理出有待清理證明事項13類,包括證明居民父母子女、繼承人等親屬關系;證明居民在本轄區居住;證明居民婚姻狀況等。(《人民日報》8月6日)
然而,在全國其他城市未全面取消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事項之前,對於哈爾濱市到外省市的人員,在辦理異地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中,外省市確有要求的,哈爾濱該如何應對?報道說,社區要按照只在一個層面、只蓋一個章、出具一次證明、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按特例出具證明。如此,既合理地取消證明事項,又明確了取消證明事項後的解決途徑,贏得了群眾的好評。
隨著各類人員在城鄉間、區域間加速流動,群眾對便捷的管理服務要求越來越高。而長期形成的奇葩證明、反復證明、循環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對於群眾來說,論證類似『我還活著』這樣的客觀存在,本質上是對個體人格和生命的不敬;對於社區等基層單位來說,則是虛耗公共資源和時間成本的無效勞動。在現代公共生活中,為了規范人們的行為,確實需要用到各種證明來保證行為的合法合規,但應該提交什麼證明材料,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各級部門不能為了規避責任、轉嫁風險,或是由於相關部門未打通『信息孤島』,一再重復提供信息。剖析那些當下砍掉的證明,倘若在設定審批事項、設計辦事流程時,就從常識出發,從法治出發,從理性出發,根本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證明就不用『證明』。
哈爾濱另一項改革措施新鮮出爐:公證部門將『最多跑一次』事項增到55項范圍擴至全省,對法律關系簡單、事實清楚、無爭議的55項公證事項,只要申請材料齊全、真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當事人可『最多跑一次』。其中,戶口簿公證、戶籍注銷公證、住所地公證、居住地公證、無(有)犯罪記錄公證等,與以往需要社區出具的證明重疊,這似乎給我們一些啟發,通過公證服務這種法治化路徑,可以讓一些證明更加規范,也減少出現證明無門,或無解的證明。
優化公共服務沒有休止符,政府職能部門在改善服務上多一分用心,群眾就能多一分便利和暖心。無論是改善營商環境,還是加快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只有時刻保持對群眾呼聲的敏銳感知,善於從群眾呼聲裡捕捉改革信號,及時破除積弊,主動劃定標准,不斷修正細節,群眾纔有可能在家門口享受到更多高效、優質、便捷的服務。改革是一場革命,改革成效要用實踐來檢驗,要由人民群眾來評價。獲得感是衡量改革好壞的重要標尺。解決實質問題,釋放真正的活力,群眾纔能感受到改革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