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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那個點燃煤氣罐威脅法院執行乾警的人嗎?法院判了!
2018-10-31 16:02:58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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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記得前不久那個拿著煤氣罐對著執行乾警『狂噴』的虎林男子嗎?事發時,他情緒失控,做出這種不顧後果的行為,幸好執行乾警當場將他制服,纔避免了危險事故的發生。10月25號,虎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

  張某,虎林市八五六農場居民,在當地做輪胎生意。他為什麼會有如此過激的行為?這還得從另一個事兒說起。謝某,也是八五六農場的居民。2012年1月19號,謝某以住宅抵押向銀行借款35萬元。借款到期後,謝某未能償還借款。於是,銀行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2014年9月21日,虎林法院判決謝某償還35萬借款本金。謝某沒有按法院判決履行。2012年4月7日,謝某與張某簽訂協議,將這棟抵押給銀行的住宅樓出售給了張某。

  張某遂向法院請求停止對該房屋的執行。經法院審理查明,謝某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並且該房屋在出售給張某之前已經抵押給銀行,故判決駁回張某訴訟請求。張某不服判決,向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6年11月3日,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張某不服,又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7年9月29日,省高院駁回再審。虎林法院遂於2017年12月17日恢復執行,再次向張某送達強制遷出通知書,但是沒有結果。2018年6月27日,虎林法院決定對執行房屋進行強制遷出。

  執行隊伍集結後,執行法官就趕到了位於八五八農場的這處住宅。張某和他的家人不但不配合法院執行,還千方百計阻撓執行法官的工作。執行法官剛到,就吃了個閉門羹,原來張某將房屋從裡面鎖上了。

  在和張某取得聯系後,他明確表態,自己不到現場,要執行就執行。在這樣的情況下,執行法官強行將門打開,准備將裡面的物品搬走。可這時,張某和他的家人卻出現了。

  張某駕駛著一輛面包車,衝進警戒線,被法警制止後,與其親屬強行進入涉案房屋,阻礙清空工作的進行。張某阻撓執法,對執行乾警撕扯、抓咬、辱罵。

  就在場面一度混亂的時候,張某突然失去了理智,從屋裡拿出了一個煤氣罐,並且點燃,拎到門口威脅執行乾警,並揚言要同歸於盡。為了當事人及圍觀群眾的生命安全,執行乾警奪下燃燒的液化氣罐,制服了張某並將其帶回法院。

  執行過程中,張某和家人打傷多名乾警,一名女法警被咬傷。虎林法院對張某做出罰款5萬元的決定,對其餘兩名親屬各罰款1萬元,並向三人送達罰款決定書,三人拒絕在送達回證上簽字,拒絕繳納罰款。針對案外人以暴力抗法拒不履行遷出的行為,已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10月25日,虎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

  【庭審現場】

  法官:被告人是否自願認罪?

  張某:自願認罪。

  法官:截止到目前,你怎麼認識你自己現在的行為?

  張某:我覺得我在這個案件當中也是受害人,但是因為不懂法做出這個事,心裡挺難受的,非常後悔。

  法庭依法宣判:被告人張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拘役3個月。

  我國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趙紅星

【東北網專欄】黑龍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