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立案執行了一起案件,被執行人李某需償還申請執行人借款25萬餘元。執行乾警依法對被執行人李某財產信息進行網絡查控,但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李某也去向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執行
近日,穆棱市法院執行乾警得到消息,被執行人李某出現在山東省日照市。執行乾警趕赴日照市,經查詢,李某在當地銀行有1.89萬元存款,還有一輛汽車,同時摸清了李某行動軌跡。
穆棱市法院決定扣押被執行人李某的車輛,經協調,日照市東港區法院執行局派出3名法警及1輛警車協助執行。
在某小區內,兩省法院執行乾警將正在駕駛車輛的被執行人李某攔下,當場扣押車輛,並將李某傳喚至東港區法院。

執行乾警向李某詳細講解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迫於執行壓力,李某終於同意還款。
被執行人與申請人協商,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李某以車抵頂部分債務,剩餘欠款按月履行,並由被執行人李某的姐姐提供執行擔保。(完)

責任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