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未來的幾天內,民法典草案將『跑完』最後一程立法程序,這是我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這部被稱為『社會生活大百科全書』的民法典,草案裡每一條款,與每位公民息息相關: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費借貸、婚姻家庭、生產生活……這部鴻篇巨制的法典,作為公民權利的宣言書,將怎樣深刻影響每個人的生活?記者采訪了參與民法典編纂的全國人大代表和黑龍江省法律專家,請他們對其做出解讀。
『平等』與『保護』的立法精神貫穿始終
自1954年第一次起草,民法典歷經幾代法律人、六十餘年接力推動。坐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裡,看著這份沈甸甸的法典草案,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龍電律師事務所主任李亞蘭感慨萬分,『每個人的生活都將因這部法典的誕生而被深刻改變。』李亞蘭代表說,在新編纂的民法典草案中,『平等』與『保護』的立法精神貫穿始終。她舉例說,強化對胎兒利益的保護,規定成年監護制度等,都體現對弱勢群體特別的關愛。『這部法典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匯編,更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李亞蘭認為,通過編纂此部法典,我國的民事法律規范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完善,不僅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強勁動力,而且為不斷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多元司法需求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依據和規則支橕。
『這部法典,將使許多與民生緊密相關的問題得到回應,開啟民事權利保障法典化的時代。』中國民法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楊震代表認為,民法典草案更加關注群眾人身安全,對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界定等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比如,民法典草案新增了『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的規定,細化了各方責任,確定了補償人的追償權,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義務,強調了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進行調查。這些規定,在實現個體權利的同時,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
楊震代表認為,『家』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有著非常特殊的位置,民法典草案高度重視『家』在我國社會秩序中的重要地位,更加注重對家庭關系的保護,明確了夫妻雙方在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與義務,不僅有利於更加全面保護子女的權益,還能夠促進家庭和諧。
公民權利保護每一條都與你息息相關
從出生前到死後的遺體捐獻,人生的每一步,幾乎都濃縮在民法典裡。鄰裡糾紛、物業費、離婚和繼承糾紛、個人信息保護等等,幾乎公民的所有民事活動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黑龍江高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王中明認為,這部法典有很多亮點和新內容,對於公眾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草案都作出了回應。例如,關於無效婚姻、離婚補償、事實收養、遺囑繼承、高空拋物、自甘風險、自助免責的規定,還有關於人格權、居住權的規定等,都與公民權利保護、百姓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
王中明舉例說,近年來頻頻發生的高空拋物傷人事件,給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也嚴重危害了社會公眾安全,民法典草案第1254條對此予以回應,並對《侵權責任法》相關不合理規定予以完善:一是禁止任何人高空拋物,並明確了直接侵權人的責任。二是明確規定了可能加害人的『連坐責任』和追償權。三是明確規定了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和有關機關的調查義務,倒逼物業服務企業完善管理,找尋真正侵權人。
王中明認為,對於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的責任承擔,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好意同乘』問題,民法典草案第1217條規定了無償駕駛人責任減輕規則,有利於鼓勵『好意同乘』善良風俗保持和駕駛人允許無償搭乘的善良意願保護,符合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則。同時,還明確了無償駕駛人僅是在輕過失時受到『責任優待』,重大過失情況下仍應承擔侵權責任,體現了法律保護同乘人生命財產安全、防范道德風險,以及在保護受害人權益和鼓勵善良意願間尋求最佳平衡的價值取向。
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教授、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會長王歌雅看來,民法典草案最大的亮點是人格權獨立成編,體現在其分編中的法律條款對人的尊重和關懷。人格權對於人民群眾來說,是權利最重要的宣示書,事關民事主體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關系到每個人的尊嚴。將人格權獨立入編,並建立了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是貫徹落實憲法關於『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要求,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人格權編閃耀著大寫的『人』字,是中國法治對公民人格權的莊嚴確認與嚴格保護,可以被認為是人格權保護法治貢獻的中國方案。
『人格權編基於對民眾的人格獨立、人格平等、人格自由、人格尊嚴的尊重,對隱私權、個人信息等予以保護,以應對信息泄露對信息權益的侵害。婚姻家庭編則規定了夫妻債務性質的認定標准,擴大了離婚救濟制度的適用范圍,以維護民眾的婚姻家庭權益;繼承編則增加了錄像遺囑、打印遺囑、遺產的管理等,以保障民眾的繼承權益。』王歌雅對這部法典的頒布實施充滿期待:『這部體現著中國特色和中國智慧、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正在向我們走來,成為我國法治建設史上的一個裡程碑,必將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