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8日訊 近幾年,借著眾籌、返利、返本、投資的噱頭,非法集資事件時有發生,一些人也因為貪圖高額回報,損失了多年積蓄或是養老錢。為防范非法集資,維護金融環境,本月大慶市開展『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那麼,非法集資有哪些形式?如何識別非法集資?參與非法集資遭受損失,誰來承擔?又該如何避免掉入非法集資的『陷阱』呢?
6月17日,記者專門采訪了市金融辦相關工作人員。
●問:什麼是非法集資?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征。
●問:非法集資人,要受到什麼處罰?去不正規的理財公司做業務員,要承擔什麼責任?
答:《刑法》規定,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去不正規的理財公司做業務員也是有風險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參與非法集資被騙了,遭受損失,怎麼辦?
答:根據法律法規,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其他任何單位。集資款的清退應根據清理後剩餘的資金,按照集資人參與的比例給予統一清退。
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所受損失不得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承擔。
●問:如何辨別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有哪些形式?
答: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四大類。
主要表現9種形式。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7.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8.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問:非法集資挖『陷阱』,有哪些常見手法?
答:非法集資有四大常見手法。
一是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
二是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游、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制造虛假聲勢。
四是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有時采取類傳銷的手法,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
●問: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靠譜嗎?
答: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問:消費返利這種模式,可以參與嗎?
答:近期,一些第三方平臺打著『創業』『創新』的旗號,以『購物返本』『消費等於賺錢』『你消費我還錢』為噱頭,承諾高額甚至全額返還消費款、加盟費等,以此吸引消費者、商家投入資金。此類『消費返利』不同於正常商家返利促銷活動,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問:養老領域非法集資有哪些?
答:一些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打著養老服務、健康養老名義,承諾高額回報,以向老年人收取會員費、床位費,欺詐銷售『保健品』等手段,實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此類活動不同於正常養老服務,存在較大風險。
●問:『炒匯理財』是可靠的投資渠道嗎?
答:目前存在大量面向境內用戶、以『外匯交易』為旗號進行融資分紅的平臺,都不靠譜。近年來,已有多起外匯理財平臺崩盤跑路、突然關閉或被定性為傳銷詐騙等風險的事件發生。
風險主要有四類:業務牌照涉嫌造假;交易過程不透明;利用『傳銷模式』發展客戶;打著『外匯交易』旗號『持續高額分紅』,這類平臺宣稱的持續盈利絕不可能。
●問:哪些金融業務,必須持金融牌照經營?
答:金融牌照是指相關機構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從事特定的金融業務的許可證,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頒發。必須經許可纔可開展的金融業務主要有銀行、保險、信托、證券、期貨、金融租賃、公募基金、第三方支付等。資產管理業務,屬於金融業務范疇,必須持牌經營,必須納入金融監管。
居民如有理財需求,應當選擇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問:如果想做投資,該注意什麼?
答:要謹慎投資,嚴防非法集資陷阱。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
同時,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不與銀行、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不接收從業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
購買保險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配合做好回訪。
另外,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撥打110報案。
提醒
不要被『高利益』誘惑
防范非法集資,記住以下幾點。
四看。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二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三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熱,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
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益』誘惑,盲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