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的
兩名借款人
雙雙失蹤
曾經抵押給銀行的兩處房產
也離奇『失蹤』
唯一能找到的擔保人
被銀行訴至法院
要求承擔還款責任
這回這位擔保人
真是被坑慘了
……
王某某、馬某某系夫妻關系,二人以雙城區的兩處平房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18萬元。胡某某經親友介紹,為這筆貸款提供了保證。沒料到,銀行放款不久,王某某、馬某某就仿佛人間蒸發,不見蹤影。法院在2014年依法判決後執行該案,窮盡措施,也無法查到王某某、馬某某下落,最離奇的是,人找不到,房子也『失蹤』——二人名下根本沒有抵押房產的登記信息!
如今還債的責任全部落到了擔保人胡某某身上,胡某某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均被凍結。面對王某某、馬某某依舊下落不明,貸款利息已經接近本金,胡某某有苦說不出……
2020年4月,黑龍江高院指定哈鐵中院執行此案。執行法官查明,胡某某是鐵路職工,名下有公積金,日常有工資收入。正常情況下,在查不到抵押房產時,完全可以采取劃扣胡某某公積金和每月工資的方式執結此案。
但是,執行法官轉念一想,與其執行胡某某名下的財產,不如下大力氣找到兩處『失蹤』的房產,最大限度減少胡某某的還債壓力,當初既然能辦理貸款,抵押的房產肯定還是存在的。

為此,執行法官決定『追根溯源』,從房產抵押合同開始尋找『蛛絲馬跡』。根據合同中顯示的房產的土地證和土地號等信息,執行法官多次趕往雙城區,向胡某某、房產中心了解情況,結合實地走訪和相關人士現場指認,終於找到了兩處房產的實際位置,查明了房產沒有登記信息的原因,原來是由於行政區劃變更,工作人員未能及時將房產信息與王某某、馬某某二人關聯。在執行法官的幫助下,這兩套房產順利登記。
法院依法查封該房屋並進行拍賣,最後銀行同意以房抵債作價30萬元。扣除拍賣價值,這回胡某某只需要承擔5萬餘元。胡某某將執行款5萬餘元交付法院後對法官說:『謝謝你們,消除了我這些年的心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