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是一個城市的軟實力,也是一個城市提昇經濟發展質量的硬支橕,信用體系建設水平直接反映了一座城市的形象和素質。近年來,鶴崗以信用建設為抓手,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於誠信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終堅持『省裡有部署,鶴崗有行動』,以實現信息歸集規范化、信用應用多元化、信用監管精准化、部門聯動常態化為目標,加快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突出夯實基礎、強化應用、營造氛圍,為實現鶴崗高質量發展提供高水平的信用保障,全力打造新時代信用鶴崗建設新高地。

一、高位推動,構建體制機制保障體系
社會信用體系輻射經濟領域、城市建設、社會管理等多個方面,其建設工作需要各類主體的共同努力。我市建立了信用體系建設議事協調機制,先後5次調整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任組長,主管副市長任副組長,63個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議事協調機構。各區縣相應完善內設機構職責和崗位職責、工作分工等『上下對口』的工作機制。注重頂層設計,出臺37個指導性文件,為全市開展信用體系相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信息歸集規范化,著力提昇信用信息化建設水平
2018年7月,鶴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成並正式啟用,平臺建設以『統籌規劃、以人為本、創新發展』的理念統領全局,形成了上聯省信用平臺、橫聯各成員部門的全市一體化信用信息共享體系,平臺歸集各類信用信息12萬餘條,網站點擊量44萬人次,發布信用信息3232條,為各領域開展信用信息歸集、『雙公示』、聯合懲戒等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橕。疫情期間,充分利用『信用鶴崗』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宣傳載體,及時宣傳本地抗疫動態和信用信息的報道,集中宣傳展示鶴崗市在疫情防控期間湧現出的守信事例和誠信典型,發布相關信息111條,實現全市范圍內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共用。
三、信用應用多元化,著力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
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梳理全市信用承諾事項清單136條,格式文本51個,將信用承諾納入主體信用記錄,作為對行政相對人實施事中事後信用分類監管、信用等級評定的依據之一,在重點領域先試先行,分類歸集承諾書131份,依托『信用鶴崗』門戶網站信用承諾專欄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落實懲戒機制,歸集信用案例。開展聯合懲戒案例歸集、公示和共享,著力用好失信聯合懲戒的『利劍』。出臺3個領域聯合懲戒備忘錄和5個領域的『紅黑名單』認定管理辦法,累計發布『紅黑名單』3876條。以『信用鶴崗』門戶網站為依托,開通國家『信易貸』平臺鶴崗站入口,為企業搭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超市,增加全新的融資渠道,打造『政銀企信』多方共建、互惠多贏的金融服務生態圈,已有9筆融資產品成功對接,受信金額3210.2萬元,讓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充分享受『信用紅利』。

四、信用監管精准化,著力提昇信用監管效能
研究出臺了《鶴崗市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切實發揮信用監管在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中的支橕作用。持續推動『雙公示』和信用修復。加強數據源頭治理,提昇數據填報質量,歸集『雙公示』信息68390條,行政許可53289條,行政處罰15101條,確保我市『雙公示』工作應錄盡錄。加強對失信市場主體的引導,提昇失信主體主動修復意識,發布《鶴崗市信用修復流程》指引、修復指南和線下修復網點,受理企業信用修復申請13個,切實保障失信主體的權益。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全面推行27個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開展煤炭、交通等7個領域信用評價,加強監管與信用等級相結合,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守信者無事不擾,讓失信者時時不安』。
五、部門聯動常態化,著力營造『誠信鶴崗』良好氛圍
為助力振興發展,營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圍,積極構建信用保障體系,建立常態化協調交流機制,連續3年開展『誠信建設萬裡行』主題宣傳活動,廣泛開展『誠信進大廳、進校園、進企業、進市場、進社區』等活動,積極拓展誠信宣傳渠道。在信用中國(黑龍江.鶴崗)門戶網站增設專欄『鶴崗信用風采』,集中發布各單位在信用體系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工作成果263篇,通過『信用鶴崗』微信公眾號發布信用信息192篇。利用戶外電子屏、微信小視頻、懸掛橫幅、張貼海報、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社會誠信體系建設。2019年,我市推送的『重視信用知識宣傳,發揮納稅信用等級激勵機制』在全國案例征集活動中,獲得新華信用杯『百佳信用案例』的佳績。同時,堅持以信用堅持為抓手,構建部門間信息聯動機制,緊盯信用建設中的薄弱環節,努力找差距補短板,全力推動城市信用監測和信用體系建設提檔昇級,在全國261個同級地級市中最新排名97名,較年初提昇127名。
鶴崗市將遵循以分類監管與聯合獎懲作為有效手段,力求在激勵守信、懲戒失信上見實效,推動制度建設、信息歸集、共享應用、城市信用等工作再上新臺階,助力我市社會信用環境明顯改善,社會失信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社會組織誠信自律水平明顯提高,公民信用意識顯著提昇,市場經濟秩序持續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