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漸冷,很多人家裡都陸續熱了起來。然而,木蘭縣某小區業主群裡卻怨聲載道,事關300戶業主供熱的鍋爐維修迫在眉睫,業主委員會遂向法院申請執行物業公司交付供熱鍋爐及附屬供熱設施。為落實『六穩』『六保』政策,讓居民過上一個舒心溫暖的供熱季,縣法院、縣公安局、東興鎮政府『府院聯動』,戮力出擊,我為群眾辦實事!
物業公司拒交付業主權益誰維護

2021年9月,木蘭縣人民法院受理東興鎮某小區與物業公司服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依據生效判決書,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在疫情尚未完全消退的情況下,執行局乾警分別於9月26日、10月2日兩次前往東興鎮組織交付,對被執行人進行說服教育,但被執行人僅交付供熱鍋爐,拒絕交付附屬的供電、供水設施,其認為這些設備為物業公司添附,應歸物業公司所有。這導致小區停水、鍋爐房停電,近300戶居民日常生活受阻。
強制交付保權益聯動執行有溫度
該案涉及民生權益。因處於疫情特殊時期,木蘭縣法院多方協調,並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後,決定對其強制執行交付,制定了周密的執行預案。
執行現場,在縣公安局、鎮政府及縣衛生防疫部門協助下,執行乾警成功將鍋爐附屬設施強制交付,對供電、供水設施進行了清點,申請執行人現場接收了鍋爐附屬設施,保障小區居民供熱、供水。




疫線執行在路上司法為民不動搖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此次行動共出動法院執行局乾警27名,公安乾警7名、鎮政府黨員2名及多名衛生防疫工作人員現場協助執行,充分發揮了執行聯動機制的作用,在多部門配合下順利進行,執行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