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為鄰居的兩家人平時關系不錯,還一起商量挖了條排水道。然而,開工時其樂融融,使用時卻一臉愁容。如今兩家人因為這條排水道對簿公堂,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家住肇源縣茂興鎮光華村的周某和李某是鄰居,平時關系不錯。今年6月份,兩家人商量在兩家之間的小路旁挖一條排水道,用於排放生活污水。然而李某養雞,清洗雞捨的廢水也通過該排水道進行排污,這一做法嚴重影響了周某家的居住環境。周某多次找到李某協商此事,均被李某回絕,經村委會調解也是無果而終。周某無奈,一紙訴狀將李某告到了茂興法庭,要求李某將養雞場遷出居民區,排除妨害。

法官柳春國到現場進行查看,果然如周某所言,排水道有刺鼻氣味。法官隨即聯系到了李某,李某也是滿心委屈。
李某說,開工前,他就向周某說過,有時清洗雞捨的污水,也會用到這個排水道,周某是同意的。李某拿出了票據,還說挖排水道的人工費、材料費都是他付的。
了解了本案事實和雙方爭議焦點,法官征得雙方同意後組織調解,從鄰裡關系、環境保護等方面耐心的釋法析理。經過不斷努力,李某認識到了自己的不當排水行為,影響到了周某及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表示將改造雞捨,引進排污處理設備。周某也表示排水道兩家用,自己受益,不能讓李某都出錢建設,自願承擔一半建設費用,並自願幫李某改造雞捨。
遠親難如近鄰。看到經過自己的努力,這兩家鬧到法庭的鄰居,如今都消除了誤解,修復了受損的友情,柳春國也充滿了欣慰感。基層法庭化解村民糾紛,不讓一起官司結一世仇,這就是基層法官辦案的最好效果。
鄰裡之間應互相給予方便,常換位思考,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