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開的好好的,手續都齊全,突然不能正常載客運營了?好朋友也想一起去開車,可是微信卻不能收款了。別急,快想想法院的生效判決履行了嗎?是不是被申請強制執行了?難道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了?
『法官,我還錢!』『能把我從失信名單中解除嗎?』被執行人張某、祝某主動聯系海林市法院,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
2019年,張某、祝某與他人組成相互聯保小組,向海林市某銀行借款225萬元,約定貸款期限一年。貸款到期後,銀行相關負責人多次催收,他人均已還款,張某、祝某僅償還少部分貸款本金及利息。在對借款人多次催收未果情況下,2021年銀行依法向海林市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判決張某、祝某償還某銀行借款本金60萬元、利息6.4萬元。判決生效後,張某、祝某拒不履行,還玩起了『失蹤』,銀行相關負責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祝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張某、祝某的財產信息進行查詢,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存款及微信賬戶,並將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
原來此前一直『失蹤』的被執行人張某,在上海開網約車,被列入失信名單後,影響了他的信用評分,對營運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微信支付賬戶也被凍結了不能收款,根本無法正常載客運營。另一位被執行人祝某和張某是好朋友,之前聽說張某在上海開車挺掙錢的,也打算一起去,可是現在張某都不能正常運營了,自己也沒了出路。

迫於法律威懾力,張某和祝某攜帶部分現金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表示目前不能一次性償還,但是希望能夠解除強制措施,讓他們能夠繼續運營,分期履行還款義務。最終經申請執行人同意,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張某、祝某每年履行五萬元直至徹底清償債務。